四.罪的工价——死亡

四.罪的工价——死亡

非但如此,圣经告诉我们,神的忿怒要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我们必须知道,神不但是爱,神也是公义圣洁的,若我们的神只讲爱而不讲公义,圣洁,祂不是个好神,是个糊涂的神!这就像一个只会溺爱孩子的父亲,孩子做错事也不刑罚,不懂管教,这不是个真的懂得爱的好父亲。因此当我们犯罪时,神必要施行刑罚。

罗马书六章23节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这「死」在圣经里不单是讲身体的死。身体的死固然是因犯罪而带来的结果,但还不是最严重的问题。人若死了便一了百了,有如灯灭这么简单,那还算是个解脱;然而圣经希伯来书九章27节告诉我们,「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神是公义的,若人一死就一了百了,没有了审判,人世间还有什么公义?许多不义的事,不公平的事又怎样解决交待呢?人的身体总有一天要死,这是定命,是罪的结果,但人死后需要面对审判。

「死」的第二个意思是指「断绝」或「隔绝」。在属灵意义上,人犯罪时就与神的关系断绝了。我们的宗教本能虽让我们知道有神,应相信敬拜祂,然而罪却使人与神的关系隔绝了,再无法认识和亲近神,这是灵里的死。

「死」在圣经里的另一个意思是永远的沉沦,永远与神隔绝。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世人将来有一天都要到公义的神面前接受审判,被定罪,受永远的刑罚;这刑罚就是永远与神隔绝,永远的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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