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死亡的恐惧

五.对死亡的恐惧

很多人会千方百计去躲避死亡,如华人不喜欢提到「死」字;广东人连「四」字都不喜欢,因它的谐音与「死」相近,讲到「四」便会想到死,所以四或十四号门牌都不受欢迎,这是人怕死的明证。人为何会怕死呢?主要有两个原因:

1.不知道死后到哪里去

一般人不知道死后到哪里去,这就如被人带去一个自己一无所知的地方的感觉,你会感到害怕恐惧,而不愿踏上这旅程。人面对死亡时就是这样害怕,因不晓得死后的情形,对死没有答案。所以人若没有灵魂,死了就是完结,那为何还理会死后到哪里去?还怕什么?

事实是,人内心的深处总觉得人死了并非结束,而死不过是一个过程,是从现今的世界转移到另一个世界去。从自然界中,我们看到生命确如圣经告诉我们般有两个阶段,有两个过程:果树的前部分生命是种子阶段,后部分为成长开花结果阶段;蝴蝶的前半生是毛虫,后半生变为五彩缤纷的蝴蝶。生命大致都是这样,前部分是平淡的,只是个预备的过程;后部分才是美丽完整成熟的阶段。

人的生命也一样,今生今世是一个预备的过程,在走完人生道路后,灵魂就到了另一个属灵世界,那里才是真正永恒生命的归宿。

2.要面对审判

人因宗教本能都知道有阴间和地狱之说;人的本能和良知也告诉我们来生有审判和刑罚,因神是公义的。

不论是何族何国人,都相信人有灵魂及死后有审判。中国人有十八层地狱之说;印度人、巴比伦人、埃及人也有类似的说法,都相信有天堂和阴间。是谁教导他们这些呢?这认识是从何而来?明显的,是人的灵魂给人的自知,是本能让人知道灵魂是有归宿的,且要面对审判。因为这样,人对死亡便感到恐惧,觉得面对审判是件没有把握的事。

神将来的审判又是怎样的呢?圣经罗马书二章告诉我们神的审判要临到三大类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祂的审判是公平的。

(1)犹太人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二章12节)律法是指圣经中旧约时代的律法,是特别为以色列人而设的。犹太人因而有旧约的律法为准规,所以当神要审判犹太人时,是按照神给他们的律法来审判,这是第一类。

(2)犹太人以外的人

至于对没有神的律法的人如我们华人,从前没有读过旧约圣经,神不会用律法来定我们罪。「原来在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二章13-15节)这是第二类,神要按良知(是非之心)来审判犹太人以外的人。

神造人时赋予人是非之心,所以人一生下即有辨别对与不对的道德准则。外邦人虽无神的律法可读,但有良心存在。中国人常说凭良心行事为人,然而将来在神的审判台前你是否真能肯定说从来不曾做过违背良心的事呢?你真的一切都问心无愧吗?我相信世上找不到这样的人,包括孔夫子都不敢说自己从未犯过错。每个人在自己的良心标准下,都是犯了罪,我们的良心要来审判我们,要定我们为有罪。神将良心摆在我们心中,作为我们道德的准则,也成为将来神审判人的根据。因此,你不能推说没有律法便不能定你罪,因神其实已将律法摆在你心中了,即使你孤单一人生活在没有政府管治的孤岛上,神将来还是可以照你的良心来审判。很多事国家律法管不了,许多罪连国家律法的规范也管束不到,如忌妒、纷争、憎恨、恼怒......但在神眼中皆为严重的罪,都要受审判。耶稣基督说,你若恨人就与杀人同罪;你看见妇人动了淫念,是等于犯了淫乱罪。神审判人不单依你的行为来定你的罪,也照你心中的意念来审判。

(3)明白了福音真理的人

第三类是那些听了福音,明白了福音真理的人。他们是不被定罪的,因为圣经约翰福音三章18节说:「信祂(耶稣基督)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

你或许认为不听福音便没有罪,岂非更好?其实,你不听福音,神照样用你的良心来审判你,但你得救的机会是零。你听了福音,至少你有百分之五十的得救机会。你听了福音信了耶稣基督,得了救恩,你就百分百得救,罪得赦免了。因为这缘故,基督徒努力传福音,要传好消息,叫人信耶稣,只因为信主耶稣的人就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

纵观神将来的审判,是在以上三种不同的情况下祂要审判三类的人。我们任何人都会落在其中的一类,要接受神的审判,到时我们如何去面对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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