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性命为念的人

不以性命为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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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性命为念的人

「现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不知道在那里要遇见什么事;但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说有捆锁与患难等待我。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2~24)

一、生命的宝贵

生命是宝贵的,是无价的,一般人都认为要珍惜生命,并竭尽所能来保护它,因为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莫过于生命。况且主耶稣基督说过:「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太十六26)若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他必然是不知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然而,世界上有一些人,他们对待自己的生命的态度在别人看来,似乎是苦待,甚至是虐待、恨恶自己的生命,例如主耶稣基督在约翰福音十二章25节所说的:「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人。照人来说,主耶稣基督本身就是属于这一种人。

或许我们以为,除了主耶稣基督祂是为了要拯救世人,所以祂必须舍命来救赎我们;恐怕再也没有人会不顾惜自己的生命,不以自己的生命为念的。若有这样的人,他们是一种怎么样的人呢?

文首所引的经文,是使徒保罗向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们所说的一番话。当时他已完成了第三次的布道行程,带着外邦教会所奉献给耶路撒冷教会的捐项,要到耶路撒冷去。在这同时,圣灵在各城里向他指证,说有捆锁与患难在耶路撒冷等待他。在接下来的旅途中,前后有许多人都劝他不要冒险上耶路撒冷去,但他却不肯听劝,坚决的要上去。最终他上了耶路撒冷,也正如圣灵在各处藉着各人所说的,他被犹太人逼迫,险些受害。因此有人以为,在这件事上,保罗是违背了神的旨意,所以才受这许多的苦。然而按文首的经文和使徒行传二十一章10~19节,我们可以看出保罗是为了遵行神的旨意,宁愿受苦甚至冒死。

我们一般上有一种不十分正确的观念:只要我们遵行神的旨意,就必定凡事顺利,平安无事。其实不然。许多时候,在神的旨意中,我们是要为主受苦甚至牺牲生命的。主耶稣基督在钉十字架之前,祂早已知道,祂上耶路撒冷去,必然要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太十六21;十七22~23;二十17~19;二十六2),然而祂并没有因此而逃避,因为祂知道这是天父的旨意,祂就毅然上了十字架。

对于主耶稣或使徒保罗等人而言,不是他们不知道生命宝贵,而是他们更了解,最宝贵的生命,不是为自己生存,而是为成全神的旨意而活。对于这些人来说,在成全神的旨意的大前提之下,就不能以生命为念了。

二、什么比生命更宝贵

保罗在向以弗所教会的长老表示他决定冒险上耶路撒冷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爱冒险,也不是他不怕死,而是因为他的人生有三大目标,他认为他一生就是为了要完成这三方面的目标而活,为了要完成这三方面的目标,就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一)行完人生的路程

这里的「路程」是指保罗人生属灵的道路(灵程)而言。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九章24~27节提到他对于属灵灵程的追求的态度是何等的认真。因为他已下定决心,必定要得奖赏。我们可以这么说,保罗的人生目标,就是要得冠冕(林前九24~25)。

当保罗即将为主殉道时,他向提摩太说:「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提后四7)接着他又说:「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提后四8)可见他何等在意,也何等尽心的要按照神的旨意,来完成神为他定下的人生的道路。完成人生的道路就是保罗人生的目的之一。我们的人生目的又是什么呢?我们是否知道主要我们为祂做什么呢?我们是否以追求灵性长进作为我们人生的追求目标呢?

(二)成就从主所领受的职事

保罗自从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了复活的救主,不但他信了主,同时也被主选召,成为外邦人的使徒。保罗的人生从此就有了一个明确的目的。他在亚基帕王面前作见证说,他自从认识主之后,就没有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在他会见以弗所教会的长老之前,他已做外邦人使徒多年,并在各处建立了许多的教会。在他给罗马教会的书信中(罗十五23~32),他总结了这一时期的工作,其中包括三方面:⑴他在小亚细亚和欧洲大陆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再没有可传的地方」(罗十五23);⑵他正计划要到罗马去探望那里的教会,然后前往士班雅(即西班牙)去传福音,这是他多年的计划;⑶在这之前,他必须先上耶路撒冷去,将外邦教会的捐款交待清楚,这是外邦教会对于耶路撒冷犹太人的教会的一番心意,也是外邦教会所欠的债。由此可见,他上耶路撒冷去不是一项单独的行动,而是他整个布道事工计划的一部分,是他完成神在他身上的整体计划的一部分。难怪他宁可拼了命也不愿放弃他按神的旨意所定下的计划。

许多主忠心的仆人,都像使徒保罗这样,就是为了不违背那从天上来的异象而奋不顾身的勇往直前,置生死于度外。我们或许也有从主那里领受了某一些的职事,求主叫我们懂得效法保罗,以成就主的职事为我们人生的目标,以免亏负主当日交托我们的心意。

(三)证明神恩惠的福音

传福音是主给每一个基督徒的使命,我们理当重视。使徒保罗将传福音当作是人生最主要的目的之一。他曾表示,若不传福音,他就有祸了。为了传福音,他宁可放弃许多个人的权力(如结婚);为了能向各样不同背景的人传福音,他就学习迁就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向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人,目的就是为了要多得人。他说,凡他所做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九23)。

这里他说,为了证明神恩惠的福音,他甚至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意思是说,他看拯救灵魂比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看人的灵魂比自己的生命更宝贵。难怪他在罗马书九章3节说,为了他的弟兄,他的骨肉之亲,就是自己被咒诅,与基督分离,他也愿意。

传福音工作的推动力,不是责任感,更不是对传福音事工的兴趣或热忱,而是真正爱人的灵魂的心。到底我们有多爱人的灵魂呢?我们又愿意为传福音工作付多少的代价呢?关键在于我们有多爱人的灵魂。保罗为传福音而颠狂,因为他爱人的灵魂多过爱惜自己的生命。我因此深感惭愧。

三、总结

一九九七年四月我在香港讲道期间中风,转眼已过了十年。在这十年中,蒙主怜悯,虽然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却能在主所托付我的圣工上继续事奉主。

大约一年前,我开始在主面前不断思想,往后的日子应该如何继续事奉主,尤其是想到在双目失明前,要如何事奉主来完成主所托付的事工,在主面前切切的寻求。在这期间,主用使徒行传二十章24节来指引我,使我越来越明白主的心意,在往后的日子我应该如何继续事奉主,也让我更加的明白我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求主帮助我们,不但懂得爱惜生命,更懂得生命最大的价值和意义,是在成全神在我们身上的旨意,忠心的事奉祂,并为祂作见证,引人归主。■

圣经 经节: 
徒21: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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