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我家之主

基督是我家之主      

「这个『家』既是主的,便负全责。所有的难处我们可置诸度外,这并不是不负责任。我们只负责……」

不少信徒家里都有这样一幅挂画-「基督是我家之主」。我今天和大家谈的就是这个题目。

路加福音十二章41至44节记载--「彼得说:『主啊!这比喻是为我们说的呢?还是为众人呢?』主说:『谁是那忠心有见识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里的人,按时分粮给他们呢?主人来到,看见仆人这样行,那仆人就有福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这里论到「主人」和「管家」,首先要注意的是「主」字,我们声称基督与父神为「主」,但我们是否明白「主」的含义?很多年前,外国有位目不识丁的老妇信了主,她是个文盲,无法诵读圣经,她于是祷告求主使她认识字,结果主应允了她。有不认同的人从报章找出了一个「主」字考她。这妇人看了,还是答不出来。最后她说:这个似乎是个「主」字!但这不是我的「主」呢。她读圣经看到的「主」字,是有她一种的「看见」,有她一种(心中)的「认识」,认识基督是「主」。(这一个案不仅发生在外国,早年,我也认识一名不识字的中国老妇人,她的情况也是这样。)

我们祷告时常称呼「主」,我首次听见「喜乐堂」的人祈祷是在广州(当时我还很年青,大伙儿到广州聚会),我察觉到「喜乐堂」的人祷告不像其他教会的基督徒。「喜乐堂」的人在祷告中爱提到「主」。这「主」字我们既能朗朗上口,但究竟「主」字的意义我们懂得多少?倘要问,我相信大家尽能回答清楚,或以笔或用口都解说得出来,唯心里是否这个情况?或者真有「看见」?真有「认识」?则是另一回事了。

我相信在神的眼中,我们是挺幼稚的--不认识是「主」。要是我们说:「识」,即便心里「识」,也是极浮浅的。为「主」的那地位、主权、严格性与其「长、阔、高、深」?自己清楚,也盼望我们明白。

昨天,和一位已婚青年谈一些他不懂的事,无疑他凭头脑是明白的,但他毕竟缺乏实际体验。我们的话题扯到父母的爱,其中谈到孩子向父母需索,有些原是父母不准备给予的,结果还是给了。孩子会否这样想?--这是父(母)亲的爱!他们是在爱里给予我的,随即感激父母。我们都作过小孩子。我自问过往这么多年从父母手上领受不少,但打从心底里知道这是父母的爱,则数不出来。

有个主日,我在元朗市中心街头,见一位颇年青的父亲牵着两个小孩,幼的两岁。半路上,年幼的那个突然停住了脚步,不肯往前走,只见他眼睛向一方凝望。父亲冲口说:「打死你」!惟仍依从孩子,往售卖零食的店子里,好满足孩子的欲望。这父亲先前岂不说过「打死你」么?此话无疑说说便算。由此可见这父亲心里是蕴藏了一份「爱」,或多或少,或深或浅,总是有「爱」在其中。然而孩子领受时,心里委实没此思想,也不晓得父亲的心怎样;作儿女的,即使长大了,对父母的心境仍所知不多,也许只轻轻觉得父母爱我。有位港大学生,是个独子,有一天他跟人说:父亲的爱有如单程路:只见父亲施爱,不见儿子回报,或领会父爱的伟大。

比方我们是上述那个父亲,虽嚷说「打死」孩子,但到底仍依孩子的意愿,满足孩子的需索。这父亲的心情我大概是明白的,惟领会归领会;体会归体会,我毕竟不是当事人。我无疑领会父亲的爱是怎样的,因我也拥有这么一份对儿子的爱和经验,惟仍不似这位当事人当时的那种心境,故此说,领会「爱」这件事我们不很懂得。最后我对这位弟兄说:「你还未有子女,这事对你仍是一窍不通。一个人若有这种爱,自能感受过来,神的爱是我们未能知道的。」噢!基督是我家之主一下子我们说:「我们知道了!我们感动流涕了!我们被主的爱溶化了!」然而,实际的体会我们还是不够;即使真有体会,恐怕仍不十分是神的那种体会。

感谢神,保罗说:「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会的,并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这是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林前二11~12)故此,我们对神可有相当的体会:体会神的爱;也体会神是「主」。要是我们追求,主会让我们「知道」。

倘使我们认识是「主」,还有一个有福的事实--噢!是「主」,我所拥有的是的,我固是的,我的配偶也是的,整个家也是的。因是「主」!所有权也属的。我们说我们有一个家了,我记得结婚第一晚,与妻子一起祷告(我的感觉很特别)。新婚,我们以祷告开始,依稀记得当时我引诗篇中的一句话说:「神使孤独的有家」。婚前,我独个儿往来,携着行李随处往还,如今有「家」了!谁有?--我有。当每一个人有「家」时都有这种感觉。但这个「有」太浅了。如今有「家」,也即是「主」有家,因这「家」是由作主的。既是主的,这「家」便属的了,主现今拥有这个「家」,固然也是我拥有,但我的「有」仅在某程度上。

上面我们引的经文提到「管家」,主说这话时侧重的是教会,「教会」是一个「家」。「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提前三15),我们可把这话应用在自己家里--我们是「管家」。主让我们有;或拥有;或享有。主让我们有,但其实是的。惟我们该知情识趣,要认识到底拥有这「家」者是谁?这「家」是主的,不是我的,我只是「管家」而已。这原则与「教会」的「使徒」或「长老」类同,主让「长老」或「使徒」带领或「照管」神的家。甲城的「长老」若与乙城的「长老」说:「我这个『家』现在有难处;或说有神一种新的恩典……」,这么说也很合情理。说实话,「长老」们是与主一同带领、因这个「家」是主的。「长老」只担任「管家」职责;是主把这个「家」交托他们,这一点我们必须掌握清楚。

有一次殡礼回程,在车上和一位香港知名牧者一起,我们谈起话来。他有多名儿子,我也子女多人,只是我的已经长大。我对他说:「结婚好比办托儿所。」他听后笑了,我这样形容乃是经验之谈,儿女长大后,他们结婚另组家庭。在北美洲,儿女们用不着等到结婚便已离去。我到过一个美国家庭,他们的长子就在十六岁那年离家独居,这是颇常见的事。养育、照顾、带领儿女只二十载事情,他们便各自离巢了。当儿女们全都离去,只剩下两个老家伙,英文的说法是“empting nest”--一个空巢。不少人以为雀鸟每晚都回巢度宿,事实并不如此。雀鸟把巢搭建起来,待产卵、孵化;当雏鸟飞去后,它们的父母就把巢弃了,到明年产卵时另搭建一个,是以我称结婚好比办托儿所,过不多久就只剩下空巢一个。

如此说来,是谁把儿女托诸你手或你家?--是主!即使你无儿无女,但你的「家」也是主托付于你的,我们只是「管家」,这说法是有福的,因这「家」是「主」的;是万有的主、万福的主,肯把这个「家」作为的家,而实在是的家,谨此一点我们已很有福了。我们看自己的家有什么难处,便对主说,主啊!这个「家」是你的,是你摆在我手中。

「家」诚然有许多好处,也不免有难处。这个「家」既是主的,便负全责。所有的难处我们可置诸度外,这并不是不负责任。我们只负责祷告,负责赞美感谢,凡事谢恩,我们负责依从主的带领。当事情到来,我们依从主的计划作出适当的处理。主的带领有时是静静的,没有声音的,没有异常安排的。但我们的心思若「更新」,主的旨意很多时就在我们的思想里冥冥中显出来,事后我们才觉得是主带领。无论如何,这个「家」是主的,便有福了,这个「家」由于有主管理,是主所拥有;这无疑是福气了。在我们方面只须按着这个关系,实实在在把这个「家」交在主手中,对主说:「主啊!这个『家』虽称为我的家,但我愿意你作我家之主,我全交在你手中;我知道把『家』交在你手中是很有福的。」

古时埃及国有两个很蒙福的人,他们是㈠:法老的侍卫长波提乏。㈡:法老王。波提乏买到了约瑟做奴仆,他并不晓得约瑟这么好。约瑟由于有神同在,做事总是亨通。波提乏渐渐把整个家交给约瑟管理,是以他的家在凡事上都蒙福。他除了吃饭外什么也不管,全交托约瑟。他不觉得这样会吃亏,反倒知道这是有福的交托,是以不论屋里的事或田间的事都蒙福。至于法老王,当他晓得约瑟能助他解梦,又提供办法以应付前面七年的大灾。法老王于是和他的臣子说:「这人有圣洁的灵在他里面,谁比约瑟更好?」法老王于是把手上的戒指除下,套在约瑟指头上,意即把全国权力交在约瑟手中;也即是说约瑟拥有这个富而大的国的权力,成为法老副手,乘坐法老的副车。马车起行时,前面有人喝道,一声跪下,千百群众无一不从,车子才徐徐驶过。何等大的权力!噢!法老给了约瑟这样大权,是由于他认识福气,托诸约瑟是有福的保证,自此法老也如波提乏一样事事亨通。相信他也几乎除吃饭外,什么事情也不管,因他不仅把国交给约瑟管理,连他的家也交给约瑟管理,法老的家很有规模,职员很多,统受管于约瑟,如此,法老得福无边。

我们若认识自己的家是主的,就会完全交托给主,好的坏的全向主倾诉,全交给,信托在手中,这样我们必蒙福、蒙恩。大多数的基督徒都没有把自己的家交给主,觉得「家」是自己的。在这个「家」中,只我才有主权,忘记了主的主权。虽然如此,但由于他和他的妻子属主,他们的「家」就属主,是以仍然蒙恩。

许多信主的家庭可以述说他们蒙的是什么福气,但如果我们把「家」全交给主,我们便认真蒙福。完全交给主,也就是讲我们所有的难处交给主。孩子病了,作父母的,正如孔子说:「父母惟其疾之忧」,这话很有道理。人们给这话不只一种解释--有说:父母忧儿女没其他,独忧其生病;另一则说:为人子女者,勿使父母忧愁,只让父母担忧你生病吧。意思劝为人子女者勿作浪子或匪徒,增添父母的忧愁。无论如何,父母是担忧儿女的。我认识一位姊妹,她家道不错,有一天,她那个年纪已不小的儿子生病,她忧虑地说:「可代替他生病就最好了」。究竟有没有未嫁的女子因闻这话而对婚姻却步?但这原是每个母亲皆有的心情。子女患病,心中愁烦。有个结婚不久的弟兄,育一子,有一次儿子生病,夫妇把儿子送院留医。翌日,这弟兄在电话中把这事告诉我,他的心仿似掉了出来一般。另一弟兄,也是头一个孩子病了,礼拜天我见到他,他对我说,孩子的事使他牵肠挂肚。这是每个家庭都会发生的难处,假如你切实认识基督是你的主,你自会心安无虑,既作你的主,也作你的救主,是认真负责任的。自古以来,谁的责任心比主重?主在世时面对许许多多的困难,都一一做妥了,及至呼吸最后一口气时说:「成了」!完全做好了!有谁较主更负责任?

倪柝声先生是神重用的仆人,他说某地有位老信徒是他所佩服的。早年我们阅读倪先生的文字,对他甚钦佩,但他却佩服这位老信徒。原来这位老信徒无论遇到什么都说:「主负责」(他不是呆子)。他死了一个儿子,别人来安慰他,他说主负责,他不担心,不忧愁。接着一个复一个死去,及至他的妻子辞世(除他外,太太是家中最后一个成员),他仍是一派的悠然安息,人问到他的事,他依旧是那句话--「主负责」。意即这是主的事!的事而已。关于我,主负责!人家见他老是把这话挂在嘴边,忍不住问他,那么你负什么责?他说:「我负赞美的责!」他知道主负责!

弟兄姊妹,你我若真懂「主」的意义,那我们便知道了。要是我们只顾忧愁挂虑,实在多余。一个家庭必然有不少的难处,最大的难处要数夫妇间的;或父母子女间的。难处有时仿似一座不能迁移的大山,有主在这里作主,负责,我们必须认定才是。求主开我们的心眼,使我们认识是主。夫妇间意见不同,事情又必须进行,彼此意见一东一西,不能协调,讨论变成争辩,争辩顿失感情,产生隔膜,致使每天原有的家庭祈祷或聚会都停顿下来,事态严重。有些夫妇几乎天天骂战,不打架已属万幸了,即使吵不成也顶嘴几句。丈夫说话,太太总不同意,相反也一样。基督徒不能这样吧!夫妇间固然各有自己的想法,彼此皆从自己的角度看事。平心而论,多时双方均有不对的地方,绝不会一方全对的,只坏在不是「平心」而论,彼此却要求对方服从自己。这样已不是服理,变成「我」在争大;争意见;争意气。如果有老人家出面相劝,作丈夫的或看在老人家面上,就无奈地依从妻子的意思做,其实这不是好的解决方法。设若没有老人家出面,岂不要斗争到底?但如果「基督是我家之主」,大家看准这事实,认定这事实,事情就不这么解决,并不是要求对方服自己,把对方压下;应转过来一同以基督为主,认定自己只是「管家」,夫妇同是「管家」,彼此一同求问「家」的真正主人,才是绝对的「主」,拥有一切的权力(只怪我们未曾问),看看怎样说。大家平心静气放下自己的意思,寻求主的意思。若然这样寻求,主必定施恩。主岂不如此说过么?「寻找的就寻见」。

主既然有这等应许,何故竟寻不着?我相信有一个原因,你不是真正放下自己;到真知道主的旨意时,你也不认为是神的旨意,你还想诡辩,企图把主的旨意解开去,因你坚持自己的意思,因为这缘故,所以寻求不果?当然还另有原因,例如不认罪……等。

夫妇争论至相吵动怒,在怒气中对话。「向弟兄动怒」,主解释这与杀人相同,「动怒」者必须悔改,向人动怒也须向对方道歉,否则神不听祷告,这是耶稣基督说的--当你祷告时,想起有人得罪你,你便要饶恕他。当你带礼物去祭坛时,想起有人向你怀怨,你得先去与他和好,然后回来献礼物(参太五章)。事情发展至有罪的情况,在主面前要清理要对付,然后才寻求神的旨意。这样,主会带领你,或带领对方看准,使他晓得自己的意思是对的。又或者带领你看见,使你知道自己的意思是神的旨意。大家都不仅放下自己的意见,连自我都放下,因为基督是主。若这样,主的亮光、意思必在我们心中。

这「家」是主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便到主跟前,看看主要我们怎样做。倘使大家都认定主是「主」,事情必定得到解决。只怕我们把自己抬高,这是魔鬼的性情-把这个「我」高抬。魔鬼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十四13~14)。这几节经文,一般都认为是魔鬼的自述。表面是对巴比伦说的,是论巴比伦王高傲,惟此形容实已越过了巴比伦王的情况。该段经文有几个「我」字:「我要……我要……我要……。」无休止的「要……与至高者同等」,这显然是「鬼」的性情。

亚当犯罪后,引致「鬼」的性情在人里面。保罗多次论到「肉体」和「住在我们里面的罪」。这个「我」要大,在家中要大,要别人依从「我」的意见。我太太(或丈夫)的意见,我不要行,因为吵过,遂成意见,这个「我」就要「突」出来,不肯低头。然而这个「我」是被定罪的,魔鬼也是被定罪的。我们这个性情是出于魔鬼的,什么也要「我」;要「我」做主;要「我」大;要「我」享受;要「我」得着。有人说,一切的罪皆因「我」而起,骄傲是为「我」;我要在人之上。妒忌是为「我」,我不要低过别人。放纵:饮食上的「放纵」;肉体上的「放纵」,寻求在主以外的娱乐是为「我」,不是为主。「贪心」是为「我」,「属肉体的情欲」是为「我」,以求满足「我」一时之乐,诸如此类。魔鬼就是这副性情,凡事都为它自己。魔鬼杀人都为自己的喜好。假如今天是「我」做主,这个「自我」坐在我里面的宝座上,若夫妇二人都是这样,这个「家」就不会常常安宁。倘若让主做「主」,这个「家」就能荣耀主。这个「我」很厉害,因是魔鬼的,不肯低头,因它要与神同坐宝座。你越对付它,它便越凶恶。比方「骄傲」,你要对付自己的骄傲?你是难以把它压下来,可能越弄越糟。你越要把自己的怒气压下,你的怒气则越提升。你说,好吧!让我现在对付它,现在开始祷告,你一开声便求主除去你的怒气,求主使你有爱心。你祷告未完,就在你祷告时,心思里又想到刚才配偶向你发的怒气,转而迁怒儿女、或其他人身上。你口中固然一面认罪,但你却愈发想起他们对不住你的地方,以致一面祷告、一面怒火中烧,结果不能祷告下去,整个人疲乏不堪,这个「我」就是这样。

保罗对付过,便知失败,当他在律法下(未曾得救)时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罗七15)。后来又说:「我真是苦啊!」(罗七24)。他又发现「有一个律」,使他毫无办法。别的宗教人士也同样发现这个现象。「道风山」始创人艾教士,他原先在南京创办「景风山」;来港后又设「道风山」。他在南京时曾与一位有名的方丈同看罗马书七章。这位有名的方丈坦率承认「我愿意的善我不去作,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是他的写照。事实上,每个人的「我」都这么大,怎么对付呢?靠自己是没法对付的,但主是我的「主」,能对付。怎么对付?作为(成为)我们--成为这个万恶的「我」,给神除掉在十字架上,要对付这个「我」。耶稣基督亲自作如你我给神除灭、结束、认真除灭--葬埋、坟墓为大石所蔽。这样一个人在神面前--惹神忿怒的。神的忿怒是巨大的;地狱是永远的,这点我们知道,地狱何故这般厉害?我们不晓得我们的这个「我」怎么该死?我们看见地狱刑罚之厉害,正反映了神看我们这个与神对敌的「我」是怎样厉害。

耶稣基督钉死,我们便死了,神可以有一个新起头以做事在我们这个人身上了。不用我们亲自死,但却有「死」的效果与实际,在神面前了结,神的新创造来到我们身上,就像一个新的「亚当」,有新的起头,带来一个新的后果给我们。圣经岂不这样说-「基督是末后的亚当」么?因「复活」后成为「末后的亚当」,我们有新的起头,于是才有希望。

今天我们需要怎样做?我们要看准神在我们身上所行的这件事,接受、承认、自己也决心说:是啊!我这个「我」应死而又死,太不成样子了。好吧!如今我接受这为我的「死」,从今以后,我的决心是什么?--与主耶稣基督同行,奉为主,不再以自己做主。在夫妇之间,在家庭里面,不是我做「主」,主自己做「主」!

有些男人喜欢做「大丈夫」,当太太和他意见不同时,便说:圣经说:「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殊不知这经文是给妻子的,不是给丈夫的,他持圣经的宝剑不握剑把,错握了另一端。有些女人在家中做「女皇」,是以保罗说:「我不容许女人辖管男人」。分析起来便是:「大丈夫」是这个「我」大;「辖制」丈夫的女人也是这个「我」大,不是基督作他们的家「主」。基督作家主,也作每个人的主。所以我们真的要认识「主」字的涵义,真让基督在家里作主,又在自己个别的心中作主。这样,我们的家才成为一个发光、荣耀主的器皿。

耶稣基督说:「谁是忠心有见识的管家」?我们是否「忠心的管家」?让基督在自己家中作主?你作主是不会「忠心」的。让基督在家中作主,才最有福;才能解决「家」中的一切难处;至终我们必享受主的平安、安息、福气与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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