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属灵追求
从腓立比书看
基督徒的属灵追求
黄聿源
讲到属灵的追求,我们就会联想到是追求属灵的真理(圣经里的教训),或是某些属灵的经历。不错,这些都可成为属灵追求的某一部分,但是属灵追求的目标究竟是什么呢?让我们从使徒保罗在腓立比书中讲他自己的属灵追求来学习。
「弟兄们,我还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把这话再写给你们,于我并不为难,于你们却是妥当。应当防备犬类,防备作恶的,防备妄自行割的;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其实我也可以靠肉体;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里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
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稣所以得着我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们。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照着什么地步行。」(腓三1~16)
属灵追求的两个因素
在属灵的追求方面,基本上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神替我们成就的工夫。例如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的救赎,祂复活的大能,圣灵的工作,以及神在耶稣基督里赐给我们各方面的恩典。这一切都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已经做成了,我们只要凭信心去支取享用。正如我们凭着信耶稣基督钉十字架为我们完成的救恩,我们的罪得赦免,得享永生。
另一方面,是需要我们竭力去追求的。这是连创造宇宙万物全能的神都不能替我们做的。例如一个人因信主耶稣得永生,那个「信」,是我们的抉择,连全能的神都不能替我们信。除此之外,又如灵性的追求,是需要我们亲力亲为的,倘若我们不追求,灵性必定没有长进,我们不能依赖神替我们成就。
腓立比书第三章对这两个观念阐释得十分清楚。保罗讲起第一方面,他说在还未信主之前,他极力追求律法上的义:他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在律法上是个法利赛人,备受人尊敬;在宗教上是个狂热份子,极力捉拿、逼害基督徒。因此保罗说对律法的义来讲,他是无可指摘的,他也常以这些为可夸的。
但如今他信了主,他说:「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三7)以前他是苦苦追求律法上的义,现在却在耶稣基督里一信就得着了称义。
有许多人批评基督徒是不求长进的人,你瞧,其他宗教要吃斋、打坐、苦修,甚至苦待自己;而你们这些基督徒却说信耶稣就得救,信就得着了。从救恩方面来说,事实确实是如此,保罗一信就得着了,这是神在耶稣基督里已经全然替我们做成了。但这并不是表示我们信主得救了,就不需要追求的了。
当时哥林多教会有一批的信徒,他们说:「既然因信耶稣就得救了,基督徒是凭信称义的,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因此信耶稣基督灵魂就得救,就不再需要有什么追求了。」从今以后不再受律法约束,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放纵情欲。许多基督徒也受这种理论的毒害。保罗告诉腓立比教会,我们在耶稣基督里因信称义,这是神在基督里面替我们做成了。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信了主,就一概不用追求了,反而是竭力的追求。
要追求耶稣基督
我们要竭力的追求什么呢?
总括一句话,就是要追求耶稣基督,祂是我们追求的目的、对象及内容。我们都知道保罗的灵性很高,但在写腓立比书时屡次的说:「我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这意味着他在追求耶稣基督这方面,还有一段长远的路程,需要继续不断的努力。
倘若灵性的追求就是追求耶稣基督。那怎样追求耶稣基督呢?有没有什么追求的路线呢?感谢主,圣灵感动保罗,把他追求的路线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沿着这条路线来追求就不会偏离。
(一)追求认识耶稣基督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三7~8)这里保罗属灵的第一步追求,就是认识耶稣基督。同时保罗也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保罗是个出身严谨的法利赛人,在极负盛名的迦玛列门下当门生,同时他也是逼害教会的领袖,但保罗在大马色路上认识了主。当主向他显现时,在他灵里面有一个很大的发现,那就是能认识耶稣基督,比他所有一切成就都来得宝贵。保罗宁愿为了耶稣基督,把过去的一切名望成就都视如粪土。
保罗当时的处境是很不容易的,他原本带着祭司长的文书,领了一批人去捉拿基督徒。在大马色路上主亲自向保罗显现,使他不能否认基督耶稣已经复活的事实,因此悔改信靠了主。当保罗宣称自己是基督徒时,你想会引起多大的震动,原本是捉拿基督徒的,现在却成了基督徒?人家会用怎样的眼光来评论保罗?但他毅然的承认自己已经信了主,且到处去传扬主耶稣基督的救恩,因此他受尽了许多的苦,最终为主殉道。他所以肯如此做,乃是因为他以认识主耶稣基督为至宝。为了祂,情愿把万事当作粪土。
保罗做法利赛人时,多年在犹太教中所建立的威望,都因他宣称自己是基督徒成了粪土。同时保罗要面对许多的压力,甚至遭受逼害,在大马色城有人要谋杀他,他越墙而逃。对保罗而言,认识耶稣基督就得放弃过去既得的利益、地位;还要面对许多的难处,遭受许多的损失。保罗并不是情绪不稳定,或感情冲动的人,他的改变乃是他灵里有个重大的发现。当复活的主在大马色路上向他显现并向他说话,保罗听见主的声音,深深体会了主爱他的心。他在心中思忖:自己逼害主是何等的错误,伤主的心何等的重;然而主却爱他,愿意饶恕赦免他。便以认识耶稣基督为至宝,视过去一切为粪土。
(二)追求得着基督
保罗并没有因此认为自己已登上属灵的高峰。使徒保罗说,他才开始认识耶稣基督罢了。他发现主耶稣比他想象的更加宝贵,于是决定要得着耶稣基督比任何事更来得重要。使徒保罗讲的不单单是说得着耶稣基督的救恩为至宝,也不是说得着耶稣基督的恩典,而是说要得着基督。虽然主的恩典、赏赐、恩赐都宝贵,但保罗所追求要得着的却是基督本身。
也许你会问,保罗不是已经得着基督了吗?是的,保罗已经得着基督了,但他还要继续不断的、更多的得着基督。既然得着基督是整个的,为什么说再多得着基督呢?我想保罗讲的是要得着基督的心。
一对男女结婚成为夫妇,男的得着女的做为妻子,但是他可能还没有完全得着她。结婚之后,他还要继续不断地追求,继续不断地得着她,得着她完全的信任,得着她没有保留的爱,这样的关系是永远不会终止的。在夫妻方面,这种爱的追求不因婚礼的完毕而停滞,而是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彼此得着。
同样的,我们与主耶稣之间的关系也如此,主不是一件物品,而是有性情、有感情的一位。我们扪心自问,我们得着耶稣基督有多少,我们得着耶稣基督的心没有?所以我们与主之间要建立起深厚的信任,建立起深厚的爱,这是要竭力追求的。因此保罗要得着耶稣基督的心,他需要追求。追求什么呢?就是追求主的欢心与喜悦。保罗想起主在十字架上的大爱是为了他,就不再为别的活了,而是为主活着。主的爱是这么浩大,恩典如此深,他要认识祂更深一点。为这缘故,保罗决定凡事讨主喜悦。为着得着主的心,要他撇下一切也在所不惜。总之,保罗不以认识耶稣基督为满足,他还要继续追求得着基督。
(三)追求经历基督
「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三10)从认识到得着、再从得着到经历,这是三个基本的程序。
例如一对男女结婚,男的绝对不只是满足于婚礼的气氛、为着结婚而结婚,若是这样,这桩婚姻必定不会幸福。男的得继续追求,得着对方的心,然后生活在一起,一起经历人生的过程,经历人生的每一部分。
因此我们追求认识耶稣基督,追求得着祂,更要追求经历祂。许多时候,我们对耶稣基督的认识,大部分是知识方面的认识,很少是直接的认识。我们虽也追求得着耶稣基督,但没有象保罗那种破釜沉舟的决心。我们对主常有保留,常常计算自己的得失。我们爱主的程度就到这样的地步,因此我们要得主的心就是那么一点点。我们不敢把生命摆上去,我们怕损失太大,因此我们得的也少。若我们要全然得着主,就得把自己全部摆上。与其说是要得着主,倒不如说你的追求是让主得着你,你会这么发现这是走一个相反的路线。你追求得胜的生活,就要让主得胜你;让你自己给主得胜,你就自然会过得胜的生活。不论你如何渴望要得胜,若不肯让主得胜你,你就没有属灵的得胜了。同样的,你要追求得着主,却样样都要主来迁就你,你就永远得不着主。你要得着主,先让主得着你,你的产业、才干及生命一切都愿为主舍弃,你就得着主的心。
我们讲经历耶稣基督,到底要怎样才能够经历耶稣基督?重要的是,你必须要进入耶稣基督的生命里,进入耶稣基督的生活里面。若仍不肯同主耶稣共同生活,不想与主分享生命,那你就无从经历耶稣基督了。允许我再用刚才的比喻:若一对男女举行婚礼、签了证书。当夜,新郎对新娘说,我们各自回家去,不要生活在一起,因为要彼此适应很费劲。你想,这样的婚姻有意思吗?当然是没有意思。很多时候我们在主面前追求也是这样。我们追求认识主,追求得着主,但却对主说:「主啊!让我过我的生活,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但却保持良好的关系。」大家若存这种心态来追求主,就永远不能够经历耶稣基督了,因为我们是这样珍惜自己所谓的隐私,不肯让主得着我们。
保罗讲他舍得放弃一切,他要经历耶稣基督。保罗到底经历了那一些呢?基本上他这里讲的经历包括了几方面:
第一,要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当我们读罗马书第六、七、八章讲有关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时都非常的激动。我们常想若能够这样生活就好了,向罪看自己是死的,能够坦然向罪恶夸胜。若我们仔细的读这几章圣经,就会发现若要经历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就得把生命与主耶稣基督的生命结合在一起,同时也要在祂的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当我们的生命与耶稣基督的生命连结在一起的时候,那叫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的大能,就使我们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就是这样子经历耶稣基督。
你要进入耶稣基督生命里面,就必定要按耶稣基督生命的规律来生活,全然的顺服圣灵的引导,全然按着主的生命要求来生活。这是为何罗马书六、七、八章同时也讲顺着圣灵的引导,因为那是耶稣基督的生命的生活规律。你必须把自己的生命放下,过去的生活放下,全然的投进耶稣基督的生命里面,让主耶稣的生命来取代你的生命。并生活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头,这样你就经历了耶稣基督生命的大能。
第二,晓得和祂一同受苦。英文圣经译为:在祂的受苦当中与祂有交通。这是与主结合的第二部分,不是跟祂一同受苦,乃是在祂的受苦里面与祂有交通。交通,就是分享、伙伴与同伴之意。我们在耶稣基督的受苦当中有交通,乃是说我们在耶稣基督受苦里面分担。
耶稣基督顺服天父的旨意来到世上受人顶撞;顺服天父的旨意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了拯救世人的灵魂。我们讲在祂的受苦当中有交通,即是说我们也同样顺服天父的旨意,也要完成天父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我们愿意为天父旨意的缘故,甚至上十字架去死。
总而言之,保罗说把生命与耶稣基督的生命结合在一起,去经历耶稣基督。不但经历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胜过罪恶、肉体及世界,也胜过罪与死的律。同时保罗愿意跟耶稣基督一同经历顺服天父的旨意,完成天父的旨意,甚至于死也在所不惜。
第三方面,效法祂的死。「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腓三10~12)这段经文是讲效法祂的死,其实是讲与主的死认同,也有让主的死来同化我这个人,改变我这个人的意思。「或者」这词,英文是 "In order that",其意不单指或者,这句话其实该译为以致我也从死里复活。这里告诉我们另外一件事,就是让主耶稣进入我的生命来,让耶稣基督的生命改变我的生命、同化我的生命。如果这个生命与耶稣基督的生命一致,以致于我能够来经历耶稣基督的复活。这里我们看见经历主的两部分:进入主复活的大能,让主进入我们的生命改变我们的生命;另一是经过死复活过来,过一个更新的生活。罗马书说:「岂不知我们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六3~4)这也让我们看见经历主是这样子的。
使徒保罗继续他追求经历耶稣基督,好让自己的生命与耶稣基督的生命融合在一起。在加拉太书第二章说:「我已经同基督同钉十字架。」那是讲与主的结合,又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这又是一个结合。保罗在耶稣钉十字架上与主结合;耶稣基督进到他生命里面来与他结合。因此保罗成为一个新的人,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
让我们在这一方面也有追求,活出耶稣基督来。腓立比书一20~21说:「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没有一事叫我羞愧;只要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这段经文说我活着就是基督,如果我们与刚才讲的摆在一起,那意思就更明显了。我若与耶稣基督的生命结合,进入祂的生命里面,经历祂复活的大能;祂进入我里面,使我整个人改变,使我跟耶稣基督合而为一。我与耶稣基督结合,因此我活着就是基督,就是要显出耶稣基督来。
既然是这样,如今我活在世上,追求的是什么呢?我所追求的应是要彰显耶稣基督。我们不但追求认识耶稣基督,追求得着耶稣基督,也要追求经历耶稣基督。然后我活着就是耶稣基督,要在生命、生活当中来彰显耶稣基督。如今活着不再是我,乃是耶稣基督活在我里面。保罗说:「凡事放胆,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保罗不惧死,只要他的死能彰显主,他就死而无憾。但保罗也愿意活下去,若活着可以彰显基督,纵然受苦也心甘。无论是死,是活,保罗只有一个盼望,一个追求,就是在生命里彰显耶稣基督。我们从圣经看见保罗是基督徒的榜样,也让我们看见一条追求的路线。
今天在基督徒圈子有许多声音、口号及理论。有许多团体用各种方法来吸引人。求主让我们看清楚要追求的对象是耶稣基督,追求的目标是认识耶稣基督、得着耶稣基督、经历耶稣基督,然后在我们身上彰显耶稣基督。若我们朝这条路线来追求,就不会有偏差了。
保罗在结束腓立比书第三章时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所以得着我的。」就是说,保罗要追求得着耶稣基督拯救他的一个目的,也就是要得着祂。这就是保罗追求的路线,同样也是基督徒属灵追求的路线。
我们追求得着耶稣基督,祂是万有的主,父将一切的丰盛都丰丰富富藏在祂里面。我们若追求祂、经历祂并彰显祂,那我们彰显出来的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权威。保罗告诉我们他的人生只有一个目的、一个目标,他虽然也传道、建立教会、造就信徒,但这一切都是要达到这里所讲的目的。因此这里面有两重的认识:
一是我们这样的追求是很大的,可说是包罗万象。包括我们认识的每一部分,生命的每一部分,及事奉的每一部分。另外也让我们瞥见,如果任何追求与这目的相违,我们要谨慎衡量,不然我们就会失败。所以保罗说他是追求这个,他为着要得到奖赏,朝这个标竿直跑。这标竿就是认识耶稣基督、得着耶稣基督、经历耶稣基督、彰显耶稣基督。这是保罗追求得的赏赐,这个赏赐就是为了得着我们的主,全然经历我们的主。保罗以得着这个为最大的满足。
保罗在15节又说:「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这暗示当中有些人不是这样子的追求。而完全的人,英文译为成熟的人,即属灵里成熟的人,应该看出这是我们追求的方向与目标。保罗在16节说:「然而,我们到了什么地步,就当照着什么地步行。」这告诉我们不需要等到我们象保罗一样的属灵程度才可以追求,任何基督徒都可循着这路线去追求。求主的灵感动我们,愿我们都存这样的心来追求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