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主受死又复活


10 主受死又复活

 

(一)关于主的死

(Ⅰ)为作多人的赎价

马太福音二十28∶「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此乃耶稣基督所说,表明自己到世上的目的。耶稣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只有一次显出了作为君王的荣耀,大部份时间就如同一个做仆人的,来世上服事人,甚至于「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主的死乃是为了「作多人的赎价」.何谓「赎价」呢?即将一些已被卖了或掳去的东西或人,以其他事物作交换而赎回。可用一事例说明∶在四十多年前,我们当中有一位弟兄,是传道同工之一。他早年丧父,家中只有母亲和妹妹。他的妹妹在幼年时卖给别人当婢女。他妹妹的主权便交在买她的主人手中(从前香港有婢仆制度,后来政府因教会中人发起运动来反对,才立法禁止买卖少女为奴婢),做婢女是很苦的,常受到主人的任意对待。这弟兄虽然很贫穷,但由于他非常努力赚钱,结果储了一笔钱赔给那买主,赎回自己的妹妹。到我认识她妹妹时,她已经是自由的了。那弟兄赔给买主的钱就是「赎价」。没有「赎价」,奴婢就不能得自由了.从前那些「黑奴」也是如此,他们被主人用钱买来,就属主人所有。他们要得自由,必须由别人用钱买赎他们,他们才得释放。

耶稣基督把的生命舍去以把我们赎回来,叫我们不再服在那恶主人魔鬼的权下,它是抓去了我们的主权的,好让我们一直的服事。罪恶、私欲及宴乐(如提多书所说),那些是世界的暂时之乐,有些更是罪中之乐。耶稣基督把我们买赎出来,但先要在十字架上把命舍去,然后我们才得自由,从鬼的手中出来。其实人是在邪鬼的权势下生活,特别是那些落后地方的民族,一般都被邪鬼威胁来度日。他们常要请巫医来替他们赶鬼,虽然有时是出于愚昧(因有些只是疾病如疟疾等),但也真有邪鬼来威吓他们的.我们中国人也不乏这种事,如拜偶像的人就是这样。人在生时被鬼威吓,而到人离世时,他就全在黑暗的势力底下,黑暗的力量会将他带到阴间去。谁能救我们呢?如果我们没有耶稣基督的拯救,我们就会如同以弗所书所说的那些人一样∶「没有指望,没有神。」人到死后才发觉有神,才去呼求,那已经是太迟了,也永远没有希望了。

约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著名的无神论学者伏尔泰即将离世,当时他害怕得一直瞪大眼睛,并说看到一团黑的东西渐向他移近,他一边奋力抵抗一边喊叫,直到断气为止。那在旁的护士被吓坏了,以后别人请她看护,她便问清楚是否基督徒才肯去。当不信主的人在离世一刻,看到恶灵来带他走,就是抵抗也根本是毫无作用的,到那时候人才呼求神便已太迟了。

以赛亚说∶「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相近的时候求告。」这是指人现今活着的时候,若到离世的时候则太迟了。是的,有些人临死前还有机会信主得救,但也不一定有此机会的,就如伏尔泰,他健康时不承认神,到快断气的一刻,他已不晓得呼求神了,独是喊着害怕而已!本来我们全都会有如此的结局,你不能代替我,我不能代替你;独有一位在我们人类体系以外的,没有沾染我们人类的罪恶的,就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以纯善的人生,神性的生命(是神)来到,代替全人类落在那刑罚底下。虽说并非下到阴间的永火中,但落在那个刑罚底下(那就是神咒诅罪人的咒诅、审判罪人的审判、刑罚罪人的刑罚),性质也是一样,在那刑罚中,全没得着爱心的帮助及怜悯,也得不到一点父神的帮助,曾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6)耶稣基督就是这样完全代替我们,让我们得以脱离那可怕的刑罚,除非你说不需要的拯救,那你就自己去担当,自己进到那「没有指望,没有神」的黑暗结局中。今天我们感谢神,耶稣基督之死是赎价来把我们救赎,把我们从一个奴仆的地位释放出来,也从一个恶主人手中救出来。从前常听到土匪掳人勒索的事情,叫人十分害怕。若有人被掳去想得着释放,便必须付钱给土匪们。譬如有人从广东某处被掳,土匪通知其家人到某处联络,且威吓不能报警,否则将「肉票」杀了。土匪通常与亲属讨价还价,有时还弄得要先讨「开门利市」,才再讨赎人之价。若「开门利市」也讨不了好价钱,就不用再说下去(土匪事先逼掳去的人说出自己家里的经济情况,他们若明知亲属只付得起一万,也逼人要多付两万,害得他们要借要卖才筹得赎金)。倘若家人付不起赎金,那被掳去的人可真惨了,他的耳朵也许被割下然后寄回家里;如再不交足钱来,那人或被烧了放在烧猪盘中,再放在他家门前,或用其他许多残忍的方法来对付他,那赎金对被掳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救他脱离残酷的死亡。耶稣基督说,要舍命,来做我们的赎价,因我们也是「被掳的」(被魔鬼、罪恶掳去),来赎我们,来世界是为此目的,并且那是个最大的目的:救我们脱离那可怕的死亡。

 

(Ⅱ)为要使罪得赦

马太福音二十六26~28说∶「他们吃的时候,耶稣拿起饼来,祝福,就擘开,递给门徒,说∶你们拿着吃。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在此耶稣基督清楚说出的死是使人的罪得赦免,人是不能解释为「的死不过是做个牺牲的模范」的。主当然是我们的模范,正如彼得前书二23说∶「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留下了榜样给我们,叫我们学像那样,受冤屈苦楚也能忍耐不开声,但要紧的是,流出的血来,是为要使罪得赦。

从前有些人勉强把耶稣基督流血为罪人死、代替罪人受刑罚的事实,说成是后来教会或那些门徒编造出来的道理,他们还说耶稣基督跟本没有这样说过,并说人若要晓得耶稣基督的道理,就要看自己说的话,他们却只叫人从马太、马可及路加福音中查看,不爱提约翰福音所说的。谁料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8节就有这一句: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我们的罪得赦是在乎流了血;流了血,我们在神面前便可放心。当然我们首先要知罪,知道自己向神冷淡、叛逆、不爱主,我们爱世界,向世界有盼望、有雄心、有追求,甚至希望在地上能得极多的享受,寻求世上的种种快乐等。但现在知道不对,极其后悔,并且把其他所有的罪都撇下,包括得罪人的罪等,便全面回转过来归向神。然后我们再回想,便晓得自己本是没希望的罪人,幸得耶稣基督为我们流血,因亲口说那是「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的。当血仍在身上未流出,你我的罪就不得赦免,但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流了血,神赦罪的恩典便临到我们身上。

(Ⅲ)为了替代世人承受神的刑罚

约翰福音十11~12∶「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耶稣基督在此表明自己不像那些雇工。「好牧人为羊舍命」,他看见危险来到也不会离开羊群,更会迎上去,有时狼愈来愈多,牧人因没法抵抗,甚至受狼袭击而死,但雇工因羊不是自己的,当前面实在太危险了,他便离开。耶稣基督不会离开我们,眼看我们这班人在罪权下受这么大的捆绑、煎熬,而罪恶也给我们带来种种痛苦,以及那么可怕的结局,便要来拯救我们,为我们应付仇敌而牺牲的生命。是十分慈祥、仁爱、纯善,又满有喜乐,平安,以及满有帮助人的心意与能力的,一位那么好的主,却来为我们死。若找一个该死的人来替我们死,那恩典便不见得那么伟大了。但与我们有爱的关系,看我们是的「羊」,又看我们如同自己的身体那样,所以见到那死亡要来,便亲自去接受那死亡;神那厉害的刑罚来到,就替我们去承受。

原来圣经讲及耶稣基督(我们的替身、代表)被钉的时候,神使天也黑暗了,代表主的被钉是神对罪的审判和刑罚(在旧约圣经提到神刑罚埃及时也叫天黑暗了)。

将来「大灾难」的时候(就是神用种种大灾难来刑罚这拒绝救恩的世界的时候),那时天也会变了样子:白天没有光,月变血色。耶稣基督曾说过有关这方面的预言(太二十四章)。

从前西印度群岛有一小市镇,原来此地在两个世纪前(十八世纪末)乃一海盗城,因那时没有海上航行的国际法规,英国、西班牙等国也无力派军舰去巡视海上,于是那个地方便渐变为海盗之巢穴。岛上有酒吧等罪恶黑点,罪案如杀人等常有发生。有基督徒曾向那地的人作见证传讲主,但他们都拒绝了。有一天,那地突然速速下沉(根本那块地就不牢靠),船也翻了,因为风浪大得非常厉害。但当日此事发生前出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就是天色变了,不晓得是发红或发黑的。那个地方也不沉得很深,现今那地方欲发展为旅游区,让人坐着底部镶有玻璃的船参观那沉没之城。神有时为显出其刑罚,使天色也变了。

我们看见耶稣基督死的时候,天地都黑暗了,便知道神的愤怒和刑罚很大,而耶稣基督却独自代我们去受,为使我们得到生命。为我们舍命,我们「这些羊」便得以「逃生」了。

(二)主的复活

耶稣基督不单是死,死后过了三天便复活,这也是我们信仰之根据,也是基督教从最初的时候,就是教会最初成立的时候所看准了的事实。由于这事实,便产生了这信心∶我们所信的这位主,是由死里出来的,并且完全得胜死亡,是有光荣胜利的主,胜过我们全人类那大仇敌、「大铁手」(就是抓着人的那个死亡);耶稣进到它里面,摧毁它一切的权柄,然后出来,释放了我们。

约翰福音十17~18∶「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这话是向众犹太人说的,有关的复活说得很清楚,之前也已屡次向门徒预言自己的复活,就是在最后上耶路撒冷受害前那几个月说的,表示将要上那里受害、受死(有时说钉十字架),但随后又说「第三天复活」。

我们所信的主若不能复活,那我们是信一样虚无的事情,但今天我们是信一位实际的耶稣基督,虽然是在历史上死了的,我们却仍可信靠,原因就是这样简单∶已由死复活。所以我们今天可以信、靠、跟,又得带领,这是一位活的救主。我们知是活的,因为在我们信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存一个懊悔罪恶的心来承认为我们的救主时,我们发现自己得着新生命,我们发现主是可信的,又知道的确是复活的主。当我们呼求神的时候(奉耶稣基督的名来呼求)又能得着答应;并且,主的名也显出能力,奉主的名赶鬼,鬼会逃走(假若你是个真的基督徒,奉主的名赶鬼,鬼会走的)。

我在芝加哥曾住在一个牧师的家中,他告诉我在他还未从神学院出来事奉时,一次出外新春布道所遇见的事,有一家的人竟然请他去赶鬼。这或许因为他们已想尽一切办法都不能把鬼赶走,又或许听到他们布道说耶稣基督医病赶鬼等事迹.原来那家人最聪明的儿子被鬼所附,身上可能不止一个污鬼,他似有一种超然的能力,锁链也锁不住他。人家请这位还是神学生的去赶鬼,当时他正布道不好推却,免得主名的荣耀受亏损,他心里非常害怕,但也为自己祷告,就跟那人去了,此时魔鬼给他很多惧怕的思想:如鬼若起来跳在他身上,捏他的颈,他该怎么办等等。通常在此情况下魔鬼会使人越发多有这类思想,叫人没有信心和把握,相信他是边走边祈祷的。到了那家,门是敞开的,只见两个大汉分别在那人左右使劲紧紧按着他的手臂,免得他胡乱伤人。那弟兄心内慌乱极了,便不断默祷着,到渐走近那人时,奇事来了!耶稣基督真是活的,他愈走近那人,便愈不害怕,因主的灵在他里面给他胆量。到了非常接近那人时,那人更大声胡乱说话,甚至向他吐唾沫,他走近那人前,奉耶稣基督的名叫鬼出来,那鬼立刻便离开那人,那人随即整个跌倒在地,口中流唾沫,然后渐渐才醒过来,完全正常了。他母亲说∶「那鬼有时来有时去,恐怕

它不久又要来,不如请先生今晚陪小儿睡一晚好吗?」他又想到若真的再来可怎好?这时那些恐惧的思想又来了,但又没办法推却,只好答应。睡前,他先和那人跪下,然后为那人祷告,大家才去睡,但他还有些不放心,不敢与那人头对头的睡,而是头对脚,怕那人突然起来捏他。可是这一晚睡到天亮也平安无事,那人是完全正常的,经过此事后,那家人都信了主,邻里知此事后也信了主。

所以耶稣基督的名既是如此实在的,我们便知道是可信的。因你可奉的名求神而得蒙应允(当然是合神心意的事),而当你信的名来亲近神,罪便得赦免并得新生命,有人更马上觉得有平安喜乐;甚至你奉的名又可赶鬼,都因这位主是活的。不错,圣经明明说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但是,它也说由死复活,所以你是可以信靠、跟随,也可奉的名行事。

我们再看一些经文以证明教会从起初都是劝人相信这位被犹太人所杀的人子是已经复活了的。徒一21~22彼得说∶「所以主耶稣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的时候,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我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我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使徒其中一样工作就是作「耶稣复活的见证」,他们在众人面前作类似以下的见证∶「这位耶稣基督是活的,曾死过,但神用大能使复活,我们就是为这位复活的主作见证,你们现今快悔改归向吧!」他们是这样劝人悔改,正如罗十9的「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我们又看使徒行传所记使徒的讲道内容,如第二、三章彼得所讲的,以及第四章彼得在官府面前辩护的,以及第十三章保罗在安提阿所讲的,并十七章于希腊的雅典所讲的,全部都以见证主死而复活为中心,并劝人归信耶稣基督。犹太人和一些外邦人也是一直拜独一的真神的,但这不足以叫他们因而得救,因人不能满足律法的要求;神的爱子已来人间成为人,并为人死而复活又回返天上,人要信这位神的儿子才能得救。于是使徒向他们作这见证,主要是见证耶稣基督是一位胜过死亡又复活的主,由于这位是活的、而又得胜死亡的主,所以教会就是经历很多非常厉害的大逼迫,也一直站立得稳,正如耶稣基督说(太十六18)∶「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就是指不能胜过教会。之前一句是「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即自己身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教会,因为耶稣基督是胜过死亡的。

最后看保罗所写的见证,哥林多前书十五3~8∶「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矶法(即彼得)看(复活当日下午的时候),然后显给十二使徒看(就在复活当晚,当时实在不足十二人,只因他们合称为十二使徒),后来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还在,却也有已经睡了的(离世);以后显给雅各看,再显给众使徒看,末了也显给我看,我如同未到产期而生的人一般。」

保罗因哥林多教会的人中否认有复活的事,所以把使徒所领受的福音再向他们述说一遍,内容主要是说∶「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复活。如果你们说没有死人复活的事,那就是说耶稣基督复活那件事也是假的,你们还说信主,那信心岂不是空的?岂不是徒然的么?你们的罪岂不是还未得赦免吗?因为你们就是以我们从前所说的为谎话。你们从前认为自己罪已得赦的原因何在,也是由于你们听了我们讲的见证,就是关于我们亲眼见过的耶稣基督,是由死里复活的,你们就相信了而后罪得赦免.你们若推翻复活的事实,便就是把耶稣基督复活的事也推翻了,那就根本等于没有信仰.」书信当中向他们辩论有关主复活此事,接着便是引出上述十五章3至8节所说的,关于基督复活后曾向那些人显现的话。

如果有人说那是门徒们思念主的幻觉或眼目昏花看错了,那么难道五百人也一同眼目昏花吗?而且使徒约翰把基督向他们显现的情况亲自记录下来,内容大意是说∶他们看见耶稣基督,以为是魂,便惊慌起来,但主表示魂是无骨无肉,而是有的,并在他们面前吃东西。之后再次向他们显现,因多马的不信,就叫多马用手探入的肋旁和手掌的钉痕,让门徒知道确是。因此这不可能是门徒看错了;就算真的看错,一个影像又怎可能叫门徒产生极大的转变呢?他们岂能在短瞬间从一班软弱胆小的耶稣的跟随者,转变为勇敢出来为主作见证的使徒呢?他们若是眼目昏花才看见主,那能足以叫他们不惧怕被捉拿、被鞭打、被监禁或被杀害吗?就是单单看到耶稣基督复活也不足以叫人的生命能产生这巨大的转变,乃是这位复活的主在升天后,的灵进到他们里面,他们才得着能力,能为主作见证。他们一直是说耶稣基督是活的,时至今日,教会都是传这个信息。我们也晓得,主是活的,带领着各处属的教会。我们所信的就是这位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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