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腓立比书看传福音的同工

从腓立比书看传福音的同工

从腓立比书看传福音的同工

黄聿源

「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叫我知道你们的事,心里就得着安慰。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与我同劳,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所以,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就盼望立刻打发他去;但我靠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 (腓立比书二章19-24节)

一、传福音的工作需要同心同工

在属灵的工作中,特别是传福音的工作,并非一个人的工作,也不可能只是个人本身来做传福音的工作,所以我们就必须要学习懂得怎样与别人配搭和同工来做传福音的工作。今天看到很多人以个人身分做传福音的工作,而且做得很不错,他会做个人布道、讲道甚至会开荒,可是当工作需要与别人同工时,他就做不来了,不是因为他不会传福音,而是他不懂得怎样与别人同工,所以当我们服事主,尤其是做传福音工作时,我们不但要学习自己本身怎样忠心地做传福音工作,还要懂得怎样与别人同心同工配搭在一起的工作才行。

使徒保罗本身是一个非常热心、拼命也很有耐力和恩赐,而且

有很好的果效的传福音者,但最重要的是他也是一个很会与别人同工的人。谈到保罗在传福音工作的同工,他有好几个层面的同工:

(一)直接的同工

第一重的同工是他直接的同工,跟在他的身旁的有提摩太、提多,有一个时期路加也在那里。他们都是保罗亲身和直接的同工,跟在保罗身旁,同在保罗的工场里甚至可说是受保罗差派与安排,一同来推动传福音的事工,这些都是直接的同工。主耶稣基督传福音的工作上有十二个门徒,也可说是直接的同工,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妇女和七十个人等等,这些也是祂的同工;虽然这七十个同工比不上主耶稣的十二门徒,但还算是祂的同工。但根据路加福音九章49-50节,当时还有一些人做传福音的工作的;只是这些人并没有与耶稣一起传福音,因此约翰就要求主耶稣去禁止他们,但主说:「不敌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主的意思就是他们也是与主同工的。由此可见,主耶稣在世上做传福音的工作时,除了祂自己与门徒以外,还有一些人也同时在传福音的,只不过他们不是跟在主身旁的十二个门徒,故主耶稣不要斥责他们,因为他们也是传福音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做传福音的工作时,第一重的传福音的同工,就是在祂的工场里和祂一起做工的,就好像我们这些在教会里同作工的人。

(二)有关系的同工

第二重的同工,是跟保罗的工作有关系的。如腓立比教会、歌罗西教会的信徒或一些同工,他们虽然也跟保罗一起同工的,但是却不是保罗所谓「内圈」的同工,因他们不是整天跟着保罗跑的,只是偶尔会跟保罗同工几天,或是保罗去跟他们同工几天;但大部分时间,他们各自做个人的事,同时,他们的工作并不是由保罗安排和分配的,乃是由腓立比、歌罗西、帖撒罗尼迦和哥林多等教会,替他们安排的,但他们仍是与保罗的传福音工作有关系。

(三)不同层面的同工

第三重的同工,就像保罗与彼得之间的同工,保罗曾说:「那打发彼得去做受割礼之人的使徒的,也打发我,向外邦做使徒。」保罗与彼得并不是在同一个工场上,但彼此同是做传福音的工作。而他们也是同工的关系。在这些同工当中,还可分成两类:亚波罗他有自己的工作,但是有时也会跟保罗在一起,他们两人都是向外邦人传福音的同工;而彼得却是做犹太人的福音工作;但是彼得与保罗之间,虽然他们各自的工作对象不同,可是他们却同是传福音的同工。。

二、 要珍惜曾经共作同工之关系

从以上所述就能明了在传福音的工作上,可以有多个层面的同工,有一起工作的和在不同层面里做同工的。两者也是同工。所以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三、四章里谈到他与亚波罗的例子。他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神叫它生长,又说我们彼此是同工,也是与神同工的。由此可见,保罗是认真看待他们彼此是同工,而且是与神同工的,同时,这也是我们做传福音工作时需要学习的功课;或许我们还没有学到这功课,也看不到这方面的同工关系,甚至会忽略这方面的关系,又或者是我们不懂得如何处理这方面的关系,以致在传福音的工作上,偶有所失,甚至有所亏欠等等。由此,我们要懂得这种关系的重要性,免得我们有亏欠和忽略,同时我们还需学习怎样同工来一起服事主。当然保罗所指的不是组织上的问题,而是态度和心志;或许我们今天太注重组织化,例如怎样加入、如何申请做同工所需具备的条件、经费……等等,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核心;其实最重要的是大家应以怎样的正确态度一起来做传福音的工作,保罗就以几个曾与他同工的身上来加以说明:

(一)提摩太

保罗首先提到的同工是提摩太,他是保罗属灵的儿子,他虽年轻却是保罗传福音工场上的一个好同工和好帮手。提摩太一心跟随保罗一起同工,直至保罗离开世界。他接受了保罗的训练和吩咐,且被差遣去做传福音的工作。这里让我们看到同工之间,没有大小之分,但在同工的工作上确实需要分工负责,而那些负责的人,就有责任去带领,其他人也有责任听从负责人的安排,一同进行工作。

腓立比书二章23节,保罗说「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就盼望立刻打发他(提摩太)去。」「打发」这个词出现了好几次,在19节也说:「我靠主耶稣指着快打发提摩太去。」「打发」的意思是某些人替另一些人安排和吩咐他们去做一些事情。但在传福音工作上,打发不是讲求权力的问题,而是责任的问题。需要有人负责和带领,而一些则要配搭与他做同工,并要服从负责带领的人之安排来一起工作,这绝对不是你大我小的权力问题。虽然保罗被提摩太称为属灵的父亲,但实际上在工作上来说,他们还得看谁是负责这工作的带领者;很多人在属灵工作上很难与人配搭,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了。若不愿意听从别人的吩咐与打发,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安排,故当别人安排的话,他就不高兴,他要做主导和带领。当然这是不对的,如果每个人都自我中心,各自为政,那就绝对不能同工和配搭了。保罗很清楚知道自己有责任要担负的工作,而提摩太是他的同工,故他也有责任为着传福音工作上的需要,为他的同工做些安排,然后让他的同工去工作和成就。「打发」就是使唤,差遣的意思。通常是由权力大的来打发小的;但在传福音工作上,就必定不是权力的大小,乃是责任的问题。

另一方面,在保罗的带领之下,提摩太被保罗称赞他是一个具有正确态度的同工,而我们也可以从提摩太的身上得到需要学习的功课,亦即是同工必须具备的条件或质素:

①要同心:保罗说:「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其实他是说提摩太与他同心),实在挂念你们的事。」保罗称提摩太与他同心。所以当保罗看出腓立比的教会有需要时,他想要打发提摩太,而提摩太也愿意前往,因为提摩太和他同心。因此,同工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同心,而且保罗说在他身旁看不出有人能像提摩太这么同心的。「同心」是「同样的心思」(Of the same mind),即有同样的心思和意念。

保罗这里所说的同心,不单是指对保罗的工作安排的同心,而是在传福音上的同心。保罗很希望能到腓立比去,继续帮助腓立比的教会,在传福音工作上给他们帮助,同样地提摩太也非常同心。他既具备这个心志,同时也愿意做这样的事,这就是「同心」。同心可不一定是完全的支持,或没有任何意见,而应是对某样工作的目的(objective)目标是一致的。故若要在传福音上要同工,就一定先要同心,即使在任何工作也应如此。如以我个人的经验而言,若要找人同工,我不会光看他有否恩赐才干,虽然这是下一步需要具备的条件。我会花很多时间跟他商谈,并就一事工来看这个人是否在服事主上同心,可能他的意见,做事方式与我不同,但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他在事奉主耶稣的事工上是否与我们同心,若是不同心,那么他的参与就不是帮助而是拆毁,也可能成为工作的拦阻,而并非同工了,更可能成为一个重担,故同心比任何需要具备的条件都来得更重要。

②要以主的事为念:「别人都求自己的事,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腓二21),主耶稣基督十二岁上圣殿去,在那里与祭司长讨论,后来父母发现祂不在人群中,回来找祂,并责问祂:「儿啊!你为什么这样待我?」主耶稣说:「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路二41-49)。

每一个服事主的人,都应该「以主的事为念」。很多人很有才干,但是他并不以主的事为念。他是以他自己的发展为念,表现自己的恩赐,并求人的注意和评价,若是如此就很麻烦了。其实我们做传福音工作的人,必须有一个心志――以主的事为念,为主的缘故,而不求自己的好处,于任何的事情上,无论苦乐、艰辛都能与他人一同担负与合一。保罗在这里强调,很多人是为自己,只有提摩太是以主的事为念。今天很多人大都是为自己,包括基督徒在内。只要有人是以自己的事为念,就不能做同工了。同样如果一个人常以自己的事为念,以自我中心,漠视别人的意见,那么也不能在传福音的事上同工,故若要在传福音上同工,就一定要以主耶稣基督的事为念。

③热心兴旺福音:「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他兴旺福音。」(腓二22)提摩太兴旺福音,即他热心地传福音。要在传福音工作上同工,一定是一个热心传福音的人。如果一个人谈到传福音就提不起劲或无兴趣的话,他绝对不是一个传福音的同工,因为若没有传福音的热心,就难以推动他去传福音的,反之若这个人以传福音为最大的喜乐,带人信主为最大的满足,他以兴旺福音,使主的福音传开为他的最大目标,这样的人,才是一个好的传福音同工。

④「与我同劳」:它的意思是一同受苦和一同劳苦。有些人即使整日忙碌劳累,满身大汗,但他却忙得很开心,可是有些人却不行,要他别的可以,但要吃苦或劳苦的话,他就不大情愿,那么就很难与他同工了。故若没有同劳苦的心志是不能同工的。

⑤「要忠心」:「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提摩太是保罗属灵的儿子。这句话里带出另外一个意思,就是表明提摩太的忠心。他不但对主忠心,对事工忠心,他也对保罗忠心,这是很重要。或许我们对同工的现念不是很完整,其实同工的观念不单是同事(colleague)。若以属灵的同工与同事相比,其关系要亲切和深厚得多。我今天可以跟他是同事,一但当我辞职不干,就与你毫无关系了,因为我跟你在一起,单只为工作而已,若我换了一间公司,就跟你没有关系了;其实同工不应该是这样,同工应是一种呼召、生命和托付的关系;需知道我们能一同事奉乃是主的安排,同时在信仰和事奉上,甚至有时会在生死攸关的关系上,我们都是站在同一个岗位上,故这个属灵同工的关系,不单是外在的同事关系而已,如果你把属灵的工作,只当作是一种工作,而同工也当作与同事的工作的话,那么这关系实在太肤浅了。同工的关系是主把我们放在一起,并把工作托付给我们,让我们一同完成祂所托付给我们的。故此,这不仅是在工作上安排的关系,而是在生命中一同呼召和被托付的一种关系,所以我们除了要彼此担代、劝勉、扶持、保护和尊重外,还要彼此忠心,而同工的忠心非常重要。

以上提到同工需要具备的五个条件,就是同心,以基督的事为念,兴旺福音,彼此同劳和忠心――这是最内层的同工,好像保罗跟提摩太一样的同工。

(二)以巴弗提

「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他是我的兄弟,与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是你们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用的。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并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恤他,不但怜恤他,也怜恤我,免得我忧上加忧。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的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因为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腓二25-30)

以巴弗提虽是腓立比的教会差派他来供应保罗一些需用,但从保罗称以巴弗提为他的弟兄,他的同工,一同当兵的人,展现以巴弗提的服事的尽责。在以巴弗提身上有几个作为同工的特点:

① 顺服与配合被差派的教会领导

「与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这是作为同工的一个特点或是一个条件,这是很重要。假设我们这里派一个同工到工场去,如果这个同工到了那里就指指点点,诸多批评,不愿意与人合作,也不顺服别人的安排和带领……这个肯定不是一个好同工。其实当我们差派某人到一个工场时他必须迅速地投入当地的工场,并且与当地的同工,一同学习和一起工作,服在当地的人带领底下工作;不然,他不是一个好同工,更可能成为一个「麻烦制造者」。

我再举例子:好像我以前到香港讲道,当一抵步,我就要接受那边教会替我所作的安排,在那里与他们同工,无论讲道,探访或其他工作,我都一起参与和配合,服于当地同工的一切安排;即使他们临时改变计划,我都得相应地跟着调整和配合,这样才是同工。又例如:我们的教会有中文部与英文部,假设是中文部与英文部的联合事工,如果事工是由英文部负责的话,中文部就要接受英文部的安排;反之,若由中文部负责,我们也要接受中文部的安排了,这才是同工。这是很重要的功课,若果不懂得,那怕我们只是增添他们的麻烦和痛苦,根本不算是一个同工。保罗称赞以巴弗提是一个好同工,因为他来到保罗那里与他一起同工,他并不是来到就以腓立比人自居,而拒绝参与保罗在这里工作,他愿意接受教会的安排,也愿意在保罗的带领底下来做传福音的工作,这是一个重要的学习;如果不懂得这样学习,我们就不懂得「同工」为何物了。

②虽被差派出去,但心仍系所属的教会

以巴弗提被派到罗马去,帮助保罗时,我们可从腓立比书二章26-29节中,可看出他对于腓立比教会是怀着一颗怎样的心。「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并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恤他,不但怜恤他,也怜恤我,免得我忧上加忧。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的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

以巴弗提是腓立比教会的同工,当他到罗马与保罗一起工作时,他的心并没有忘记腓立比的教会,他还是非常关心腓立比教会的情况,因为他以此为自己的责任和职责。他并不是因为派到罗马去而以为腓立比教会的事就与他无关;他的心仍惦念着腓立比教会,并关心他们,也熟知他们的情况,且为他们祷告。由此可见,一个好的同工,除了要懂得怎样去适应工场上的需要与别人同工一起服事主之外,同时对于自己本身所属的教会和差派他出去的教会,两者都存有一份特别的感情,因他诚然是属于这个教会的一分子。我们看见那些忠心的传道人或宣教士都属于这一类的人,并也明白到这一要点,因此他们绝不会以为已经差派出去,就与本身的教会一刀两断,再没有关系的,因为教会的工作与世上的职业有所不同;世上的职业一旦呈上请辞,这间公司的一切就与你无关了,可是,教会是个家庭,同时也是生命的联系,纵然身处异地,但心仍系这个属灵的家的。因着以巴弗提对腓立比教会的关切与爱护,所以保罗叫腓立比教会要尊重像他这样的人,亦即表示这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人,也成为我们要学习的一个榜样。

③至死忠心

「因为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腓二30)最后保罗称以巴弗提为着基督的工作是至死忠心的。我们常有一种错觉以为「至死忠心」,就是指因着传福音的缘故,而被抓去坐牢或为主殉道,当然这些也是至死忠心,但还另有一种的至死忠心的――就是鞠躬尽瘁,把神所托付的工作做好,为着要做好这工作,甚至要牺牲生命,他都愿意付上。

虽然以巴弗提的工作,只是把钱送到罗马去帮助保罗,看似非常简单。如以现今的交通非常发达,从腓立比到罗马根本不是困难的事;然若以当时的交通情况,遥远的路途,就得冒着天气的恶劣,土匪和疾病……等风险,其路途之艰辛和危险可想而知。以巴弗提接受这个任务,就义无反顾踏上征途,结果他病了,且病得差点死去。我们知道他不是想去旅游,为的是要完成教会给他的托付,把钱带去罗马给保罗。从以巴弗提的身上,让我们看见一个传福音服事主的同工之心志――为着要完成所托付的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己。我们不一定是为着信仰而牺牲生命;或许只是为着所托付的一项工作,即使好像送钱去帮助人那么简单,却也会遇到生命的危险,但以巴弗提并不退缩,终能把任务完成,这就是至死忠心了。

如上所言,就是保罗对以巴弗提的称赞。虽然以巴弗提与提摩太的工作性质并不相同,提摩太的工作主要是讲道,传福音,领人归主,建立教会;若把以巴弗提的工作与提摩太相比,以人的观念来说,好像没有那么重要,他只是负责送钱而已,属于事务性。但是在保罗的心中看来两者都同样应受尊重的同工,而且他事奉的心志和忠心的程度,一点都不下于提摩太。故在传福音工作的同工里,除了负责讲道,传福音的同工以外,还有事务性的同工,同时保罗并没有说他是事务性的同工,就不大重要,什么人都可以做,保罗却强调这个同工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尊重的。

(三)曾与保罗一同事奉的同工

「我劝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里同心。我也求你这真实同负一轭的,帮助这两个女人,因为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一同作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四2-3)

保罗在这里提到在腓立比教会的几个同工。虽然他们当时都不在保罗身边,但因保罗在腓立比时,曾经与他们一起同工,所以保罗说:「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可见写保罗这封信时,她们并不在罗马,而是身在腓立比;同时,在这封信中也看出保罗当时与她们之间没有直接工作上的关系,只是过去曾经一起在传福音工作上一起同工而已。从表面上看来,这些同工好像比不上保罗跟提摩太与巴弗提那么亲近,但是这些人在保罗看来,他们仍是福音上的同工,因为她们曾经在福音上与保罗一同劳苦。

由此可见保罗很重视和珍惜属灵的同工,如果你曾有这样的经验就会知道这的确是值得我们珍惜的一种关系。我在这些年来曾到多处讲道领会,有些地方我已经很久没与他们联络了,但是这些曾经在工场上同工过的人,至今仍是历历在目。每当想起这些同工时,都让我感觉到在我事奉主当中,他们是常常给我快乐和满足的一个因素。无论身在香港,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当遇上一些曾经跟你可以一同忠心传福音的人,你自会产生「三生有幸」之感,且还会牢牢地记得,甚至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种关系真是让人感到非常珍惜和宝贵,诚然,这是一件很实在的事情,并不容易获得,故必须好好珍惜才是。

保罗不但看重与她们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和关心到她们之间的关系,当然也是我们很关心的事情。这些年来当我到处去讲道领会,各处都曾遇见过一些很忠心传福音的人,虽然他们之间并不是很认识了解。当时我有一个很沉重的负担――要让他们彼此认识,以致能同心,并且能不断地互相配搭,一起同工来服事主。然而这些年来却也有些事情使我心里感到很难过的,就是那些曾跟我们同心和一起服事主的人,现在有好些已受了灵恩派的影响而偏离,不再同心了,真令人遗憾和难过;深切盼望他们能尽早恢复像以前那样,再能够同心服事主。

每当读到这段圣经时,我就明白保罗那种心情和感受,他曾经在腓立比跟友阿爹和循都基两个姐妹一起同工过。虽然她们都很忠心地事奉,而且各方面也很优秀,但当保罗在坐牢时听见她们彼此间的不同心,心中的感觉实在不难想像,想必为此而难过,所以保罗劝她们要同心,并且要求她们身旁的同工必须帮助她们,务使她们能够再次同心一起同做传福音的工作。除了两位姐妹外,后来还包括革利免,和其余与他一同事奉的同工。由此可见,传福音工作的同工间之关系不单只在工作上、工场上也在彼此之间个人的关系上。保罗绝不会以事不关已的态度而漠不关心的。因她们都是保罗的同工,也是曾经一同同工过的,所以保罗感到遗憾,遂劝她们要同心和同工,免得同工的关系受破损。

从种种的事情看来,保罗与这些同工的关系,已进入一种不单只是工作上的关系,更是一种个人性的属灵关系,这是非常诊贵的。因此同工的关系应该进入一种个人性的属灵关系。那些曾与我们一同在工场上同工的人,即使很多年已经没有见面,可是仍会常常想起他们,有时他们甚至特从老远的香港,加拿大,澳洲,跑来这里与我相见,关系很亲密。有时真感到担当不起,尽管只是见见面,谈谈话,就这样已经很满足了,同时也让我体会到,这种属灵里同工的关系真的是难能可贵和很亲切,深信保罗定必也很看重这种关系。

三、其他在经济上支持的同工

「腓立比人哪,你们也知道我初传福音,离了马其顿的时候,论到授受的事,除了你们以外,并没有别的教会供给我。就是我在帖撒罗尼迦,你们也一次两次的,打发人供给我的需用。我并不求什么馈送,所求的就是你们的果子渐渐增多,归在你们的账上。但我样样都有,并且有余;我已经充足,因我从以巴弗提受了你们的馈送,当作极美的香气,为神所收纳、所喜悦的祭物。」(腓四15-18)

从这里我们看见保罗与腓立比教会之间的同工和传福音工作的关系,这是双方面的。保罗到腓立比去传福音,并建立了腓立比教会。他在腓立比教会与他们的同工,一同做传福音的工作服事主,这是腓立比书第一章所讲及的。保罗也在传福音工作上,不断地关心他们的需要。又派同工提摩太去帮助他们。保罗与腓立比教会之间也存着一种伙伴(partnership)传福音的同工关系,那就是腓立比教会一直不断地在经济上一次,两次,三次地支持保罗做传福音的工作。即使保罗离开腓立比到帖撒罗尼迦各处去了,他们仍同样地支持着他。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八章,说腓立比教会并不富有,且是很穷;但腓立比教会都很自发地,在经济上支持保罗去做传福音的工作,所以保罗在工作上有很多经济上的需要,都是腓立比教会给他供应的;即使后来保罗坐牢,他们仍送钱去帮助他,其实这是很实际的事情。我们的教会处理钱财时不会只是账目和经费预算的问题,我们也应该要让其他弟兄姐妹在经济上同工,基于此,好让弟兄姐妹有途径和机会,能够透过金钱物质来直接支持主的仆人、主的工场和工作上的需要,不要演变成没有同工关系的情况才是。

有些基本原则我们需要注意和保留下来,因为这很重要且有多方面的影响:

(一)给弟兄姐妹们有份于传福音的工作

透过经济来支持传福音的工作,这也是一种同工,但千万不要忘记我们仍需要依靠主。虽然我们谈属灵工作时,常把金钱放在最末后才提及,但这并不是等于没有这个需要。昔日主耶稣在世上传福音时,有一批妇女用金钱来支持祂的,因为传福音的工作也需要金钱上的支持,而金钱上的支持,也是一种传福音的同工关系。无可否认,如果没有经济上的支持,我们根本做不成今天所要做的事情了。就以《看哪》为例,从出版到现在,都是靠读者们的奉献来维持,几十年来有很多人奉献支持《看哪》。尽管我们根本素昧平生,其中有好些奉献金钱的数目之多,真使人感到惊讶。他们与我们没有任何其他的关系,就只有传福音的关系而已,却成为传福音工作的同工,假如没有他们的奉献和支持,相信《看哪》早就停刊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千万不要当作理所当然来处之。

(二)用金钱来支持没能亲身参与的事工

反过来说,好像我们在菲律宾的宣教工作,若是单靠当地信徒的奉献,没有这边教会不断的经济支持来同工,他们的工作根本也无法顺利进行和推展。纵然,我们不能亲身参与他们的事工,但我们可用金钱来支持扶助他们,但这样也是与他们同工呢!

(三)必须看见和顾念同工里面实际需要的层面

回想以前我到澳洲念神学的两年,由于那时我们教会的经济没有什么力量,但因着澳洲的一些信徒的奉献,让我顺利完成两年神学训练。虽然支持的信徒素未谋面,他们乃是透过一个认识我的信徒来帮助我的,让我可安然地完成我的训练。

在1982年我的老师知道我的健康不好,他就叫我到澳洲休息调养三个月,他还吩咐我不用担心费用的问题,因已有人奉献一笔钱,可供我的需要,于是我便得以赴澳洲调息三个月。

记得有一个马来西亚的同工,他的健康很差,他的太太身体也不好。当我到他的家去探望时,才知道他的太太患有严重的神经衰弱;可是他们居住的环境复杂又嘈杂,根本无法入眠。于是我买了一个冷气机送给他们,因为曾经有人把一笔钱放在我这里,并表明任何弟兄姐妹有需要的话,都可动用这笔钱来帮助他们,于是我就按着他的意愿去帮助一些同工和弟兄姐妹。

以前我到马来西亚讲道,有些教会给我一些奉献,但我看见当地的同工的生活水平非常低,我就将这些金钱转给当地的同工。但很多人觉得奇怪,我就说:「对啊!因为我的生活没有需要,你却有需要呀!」这就是经济上的同工,我们必须有所看见,顾念和支持。当然我们如此行,并不是为了得到任何的回报才这样行的。

总结

总括来说,以上所提到传福音的同工之关系,比我们想像中的那种关系来得深刻和广泛得多了。因我们不单只是同事,一起工作和办工而已;其实是在传福音的整个工场上彼此配搭,一同服事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盼望我们通过腓立比书的教导,让我们对于传福音的同工,有一个比较全面与清楚的认识。■

 

圣经 经节: 
腓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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