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要按规矩而行

凡事要按规矩而行

黄聿源

“弟兄们,这却怎么样呢?你们聚会的时候,各人或有诗歌,或有教训,或有启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来的话,凡事都当造就人,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神说就是了。至于作先知讲道的,只好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其余的就当慎思明辨。若旁边坐着的得了启示,那先说话的就当闭口不言。因为你们都可以一个一个地作先知讲道,叫众人学道理,叫众人得劝勉。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神的道理岂是从你们出来吗?岂是单临到你们吗?若有人以为自己是先知,或是属灵的,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所以我弟兄们,你们要切慕作先知讲道,也不要禁止说方言。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
(林前十四26~40)

哥林多教会的混乱

哥林多教会充满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使徒保罗写信给哥林多教会,从哥林多前书第一章开始,为他们解答各类的问题,其中尤为严重的问题,即教会对属灵恩赐的认识、追求和运用皆有了偏差:

一、认为恩赐是为己所用,以之炫耀自己,忘了恩赐是用来服事主和教会里的弟兄姐妹。

二、认为较易显明的恩赐较为重要,故一窝蜂追求说方言的恩赐,因易于表现,一说出口大家都听得到。于是,许多人只顾追求说方言的恩赐,而忽略了其他更重要的恩赐,如:服事人的恩赐、作先知讲道的恩赐等等。他们本末倒置,将次要的当重要的来追求,却看不起那些更重要的恩赐。

三、在教会里胡乱随便运用恩赐,尤其是说方言,在恩赐的运用上出了问题。

初期的教会聚会与我们今日的聚会情形颇不一样。当时聚会场所一般不大,人数亦不多,聚会时一般都是围圈而坐,而且没有固定的讲员,也没有预定的程序,所以聚会里往往你也讲,他也讲,各人争着讲,互不相让,使整个聚会显得嘈杂混乱。而哥林多教会的人喜用不同的方言在聚会时炫耀其说方言的恩赐,可以想象那情形有多紊乱!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里指的方言,是真的方言,即一种别国的语言,而非现时一些人说的所谓方言,只是“的的嗒嗒”的舌音,否则保罗就会禁止他们说了。方言是别国的乡谈,在聚会里一味用方言,这聚会必然混乱非常。

因着这缘故,保罗不厌其烦地在哥林多前书十二至十四章里解释何谓恩赐,并恩赐的功用,又指出追求恩赐的原则是为造就教会而非炫耀自己。保罗更为此给哥林多教会定了一些规矩,以期解决他们的问题。首先,论到说方言,不许多人同时讲,且要有人翻译,否则不要讲;其次,讲道时最多两、三人讲,且要有秩序地轮流讲,不能争着讲,若有人有感动要讲,先讲的就要停止讲下去;第三,不准姐妹在聚会时讲话。在当时的哥林多社会里(现今那一带地方还是一样),妇女爱说话,聚会时也在谈天说地,与在菜市场没两样,所以保罗禁止她们在聚会时讲话。她们有疑问,就等回家后去问丈夫,不能在聚会中提问。

教会要有规矩

保罗定下这些规矩,或许会使人心里不舒服,认为属灵的事不可以规矩来限制;教会是神的家,应有自由;当圣灵感动要说话,有何不可?然而保罗说,这是“主的命令”,因为神是不喜欢混乱的神,祂透过保罗告诉他们这些规矩,是要他们凡事都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不单只是哥林多教会,任何一个教会若不循规矩聚会,都会是乱七八糟的。例如主日早上聚会,若不规定时间,上周是九时,今周八时,下周十时,岂不混乱?再说聚会时,有人在台上讲道,台下另有人站立起来讲,或各自围起小组讲,岂不是跟菜市场吵闹没有两样?聚会时专听一人讲道,是规矩;唱诗时大家一同唱,也是规矩;祷告时大家一同祷告,宣布散会时大家散会,这些都是规矩。若非如此,教会便不成教会了!

今天有许多基督徒对教会制定的规矩及教会要有规矩,产生了错误的看法,认为规矩不是神的话,是人定的,是可以改,可以不遵守的。因此,很多基督徒并不注重教会的规矩;甚至有人说规矩是让人来破坏的,所以规矩越多,就越多人破坏。又有人认为规矩是束缚人,使人失去自由,尤其是属灵的事更不应该加以限制。他们认为保罗在哥林多教会所讨论的,如恩赐的追求、恩赐的应用、圣灵的感动、传讲神的话语……都是非常属灵的事。就以圣灵感动为例,谁能告知圣灵如何感动?圣灵要感动谁说话,人怎能加以限制?圣灵感动多少人说话,怎由得人限制只有二、三人可以说?这似乎和属灵原则有抵触。他们认为有了规矩就失去了圣灵感动人讲道、分享和说方言的自由,是在限制圣灵的工作。

曾有位姐妹到我们教会参加聚会,出席两三回祷告会后便不再来了,因为她喜欢凭自己的感动祷告,有祷告事项的限制,使她觉得不舒服、受束缚、没自由。她认为应让圣灵做工,感动人喜欢怎样祷告便怎样祷告,要祷告多久便多久,不应限制时间。

祷告会若不规定结束的时间,也不列出要祷告的事项,岂非无的放矢,紊乱非常?教会里有了规矩是否就是限制了圣灵的工作,就是人管理教会而非神管理?

事实上神透过使徒们给了初期教会许多的规矩,就如保罗给哥林多教会定下许多聚会时的规矩,他也要帖撒罗尼迦教会有规矩:“我们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帖前五14)该教会里有一些人不爱守教会的规矩,故保罗要警戒那些人;但是他们没有因保罗的劝戒而改过,所以保罗写帖撒罗尼迦后书时,语气就更严厉:“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你们自己原知道当怎样效法我们;……要劝他如弟兄。”(帖后三6~15)保罗更为帖撒罗尼迦教会定了“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的规矩。

保罗要定下这规矩,因当时帖撒罗尼迦教会里有一批人整日无所事事,闲荡不作工,专爱管闲事,又白吃饭。这成了教会及别人的负担,所以保罗定下这规矩,要他们安分守己,作工赚钱来养活自己。

保罗这样做并不是消极地发动群众对付闲懒者,而是很认真地给教会定下规矩,又很认真地执行所定的规矩,要求教会采取纪律行动对付不肯改过的人,这是需要且也是正确的事。

从新约圣经我们看见初期教会里有许多的寡妇。在当时,寡妇要想独力生存简直难如登天,一来因没机会受教育,无一技之长;二来不能抛头露面出外工作,因此,教会自然有义务要照顾她们。使徒行传六章就让我们看见教会已实行照顾寡妇的工作。保罗在近东各地所建立的教会,相信也实行了照顾寡妇的工作。可是在这工作上,因缺乏规矩,出了乱子,产生了些问题,不知如何处理,为这缘故,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五章三至十六节,以冗长的一段经文跟提摩太讨论这问题,要在教会里定些规矩,实施照顾寡妇这事。

由此可见在保罗和使徒们的心目中,为着实行某一些事,教会是必须要定下一些规矩,让信徒们依规行事。这是必然的事,相信也是主的感动。这也是何以保罗在这里说,“若有不知道的,就由他不知道吧。”(38节)意思是假如有人不愿意听,不照规行事,就由他吧!不过他“就该知道,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37节)保罗是按照主的命令给教会定下规矩,要大家循规蹈矩而行。

我们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问题。保罗在写给歌罗西教会的信里说:“我身子虽与你们相离,心却与你们同在,见你们循规蹈矩,信基督的心也坚固,我就欢喜了。”(西二5)保罗对歌罗西教会有两方面的称赞,一是他们在主里面信心坚固;二是他们循规蹈矩,保罗因此为他们欢喜。

教会设立规矩的目的

从保罗给各教会不同的书信里,我们看到保罗认为需要在教会里定下规矩,凡事皆要按规矩、照次序而行。他认为这是主的命令,有不守规矩者,要劝戒他;如果不听,不但警戒,还要记下他的名,叫大家来帮助他,使他感觉羞愧,从而改过,遵行教会的规矩。

我们从几方面来思想保罗要在教会里设立规矩,又要教会里的人循规蹈矩的目的和意义;顺便也解释一些我们教会的规矩及其实行的意义和目的。

(一)神是有规律的神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四章三十三节说:“因为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这句话可翻译成:“神不是混乱的神”(God is not a God of confusion)。这是很重要的一点。神的属性是有规律的,祂是有规律的神,不是混乱的神。从下列几点便可清楚看见神的规律:

神的创造。祂创造的宇宙万物充满了规律,不是乱七八糟的。祂不叫这日有二十四小时,那日有二十五小时;这年有三百六十五日,那年三百五十日;今天日出东方,明日南方。神所造的事和物都有规可循,是可预测的。

神本性既是有规律的,所作的事必也很有规律。一个人在外办事有规律,他家里应该也是井井有条的。既是这样,神的家(教会)又怎会没有规律?教会若乱糟糟的,就跟神的属性相抵触,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绝对不能把教会(神的家)搞成乱七八糟,毫无规律。这一点是非常有力,不能驳倒的事实。

(二)先知的灵是彼此顺服

保罗说:“先知的灵是顺服先知的。”有的人或会同意神是有规律的神,但认为人不应限制神的工作,因为教会是属灵的,故一切应凭圣灵感动带领,靠祂在当中运行工作;如果以人所定的规律来限制圣灵的工作,要圣灵依规律作工就是不对。

保罗在此说“先知的灵是顺服先知的”,意即告诉我们,教会不错是属于神,其一切工作是凭圣灵在当中运行而行出来的,然而圣灵却是透过先知——祂的仆人来行事。圣灵绝不会控制住先知,使他失去自由意志、失去思想,迫使他去作他认为不该做、不可作的事(这也是圣灵和邪灵分野之处);相反地,圣灵工作的一切程序作法,都是顺着先知,由先知来作;祂是透过感动先知,而由先知实行出来。换言之,圣灵在教会里行事,是借着其仆人在教会里,透过教会的规律、作事的原则来进行。圣灵绝不会忽然这样,忽然又那样,不受管束,毫无规律。

我们可以从另一属灵原则看出这道理。圣经是神的话,是圣灵所默示的。圣经里每字每句皆出自神;但我们不难从其中看出是出自哪一先知,因先知的思想、言词、词汇,其个人经验、感受、感情等等,在他所写的圣经里自然地流露出来。当圣灵感动先知写圣经时,先知便透过其特有的词汇、言语、感情来写,但所写的又完全是神的话语,这是圣灵工作的奇妙境界,因先知的灵是顺服先知的。

圣灵在教会里的工作也是一样,并不会因规矩而限制了祂的工作。保罗提出教会要有规矩也是因这缘故。

(三)实行规矩的重要性

圣经的属灵真理不是止于辩论,说说听听而已;它不单是要人去相信,更需要人去实践遵行。当你个人开始实行时,你可以是凭自己的良心、自己的认识、自己的方便来实行;但当一批人一起实行时,就不能单凭个人,而是要一致性,一贯性地实行了。例如保罗用了许多篇幅跟哥林多的信徒讨论关于恩赐的问题,若保罗只在信上讨论,而没留下规矩要信徒遵行,恐怕哥林多的信徒读了以后,是明白了真理,却依旧不能实行出来。

圣经的许多真理是要透过可行的规矩来实行的。因此,保罗定下一些规矩:你要讲方言,就要有人翻译,否则不能讲;要在聚会里讲道,只许两、三人讲,不允太多人讲;姐妹在聚会中要闭口不言,有问题等回家后问丈夫等等。若教会里没有这些规矩,在聚会时可以随意说方言、讲道、闲聊发问,这个聚会恐怕会是非常混乱了。属灵的教训、圣经的真理是需要通过一致性、一贯性地靠着规矩来实行的。

举一个例子,大家都晓得主耶稣命令信主的人要受洗。我们不能只止于知道这教导而没有行动,于是我们的教会规定每年有两次受浸聚会,这是规矩。想要受浸者得先报名,经过面试,确定已清楚得救重生,再上受浸查经班,进一步明白圣经真理,再一次面试考核,确定是已预备妥当,才可以受浸。我们的洗礼是浸礼,受浸者不能要求滴礼。这些都是我们教会定下的规矩,为着实行一个真理——为信主者施洗。为着要一致、一贯地按圣经的教训来实行,我们需要定一些规矩准确地实施受浸聚会。

我曾到过一些教会,聚会时突然宣布即日要举行施洗,想受洗的当场举手报名,聚会后便受洗。你想教会如此做,是否太没规矩,太马虎草率?大家都知道信而受洗是主的吩咐,要实行主这命令是要定下受洗的规矩,要按程序地依章行事。

有一回我拜访以前就读的神学院的老师们,饭间有位老师认为滴礼、浸礼都不成问题,用不着坚持,因只是一种仪式。我问这位神学教授有否牧会的经验,他回答没有。我于是告诉他:“若你在一个教会牧会,如此行必使教会大乱。今日行滴礼,明日施浸;一些人要滴,一些要浸,你怎么办?”他哑口无言。

很多时候我们只会讲道理,却没有考虑到要实行道理。当你一考虑到实行道理时,你就会考虑到一些规矩。就以我们教会只实行浸礼为例,因这是我们对圣经的认识,我们觉得需要如此行,并非我们心胸狭窄,而是要按圣经所教导的真理加以实行。

擘饼聚会又何尝不是一样?主吩咐我们要一起透过擘饼喝杯来记念祂,大家都知道这真理。要是大家止于知道,却无所行动,就实行不了。而要实行这教导,我们教会定下了一些规矩:每主日上午八时三刻举行聚会,擘饼喝杯需用无酵的饼及葡萄汁。我们规定只有已受浸者方能参与,但在别处受浸而又想参加的人,我们要预先跟他(她)谈过,确定其救恩、信仰背景后,才决定是否让他(她)参与。这些都是我们的规矩。

其实规矩的背后只有一个目的,即帮助我们尽量按照圣经的教训准确地加以实行。

(四)确定信仰立场

教会不单是有信仰,更应有信仰的立场,这就成了教会的规矩。再以我们教会为例,我们不赞同灵恩派的信仰,除了在讲台上传达这立场外,也可从一些的规矩看出来。首先,我们不承认灵恩派教会的洗礼,这是我们的规矩,是我们信仰的立场;我们不接受灵恩派信仰者参与擘饼聚会,这是我们信仰的立场;有灵恩背景者要加入我们的教会,我们要详稽其信仰,确定他没有灵恩信仰,才接受他的加入。我们有这许多规矩,不是要束缚人,乃是表明我们信仰的立场。

我们若标明反对灵恩,却让灵恩信仰者随意来参加擘饼,随便接受他们为会友,教会就只有信仰却没有立场!信仰要有立场,并透过教会的规矩来建立。很多教会不敢设立某一种规矩,结果她就在有关的事件上失去信仰的立场。

(五)持守圣洁纯正

规矩是为了建立教会的纪律,保守教会的纯正,并建立教会的见证。这方面的真理,不管我们讲得多严厉,教导得多透彻,若缺乏规矩,教会就无法执行纪律。就如信徒犯了如淫乱等罪,却不肯悔改,本应不准他参与擘饼聚会,(在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信里,讲到犯淫乱者要将他赶出教会。)但若没有规矩,教会又如何阻止他继续参与?只有当教会定有规矩,方能执行纪律。教会要定下规矩来执行教会的纪律,使教会成为有纪律的教会。只有在这情况下教会才能够保持信仰、生活等各方面的纯正。

现今许多世界不良的风气、不好的思想、不正确的作法,四方八面地渗透进教会里,所以教会必须要有纪律,制定规矩,使教会能借着实行教会的规矩,成为持守圣洁纯正的教会。

我们教会定了一个规矩,聚会时弟兄姐妹是男女分坐的,不能混坐。许多人有异议,认为夫妻该坐一起,男女情侣没理由分开坐。我们这样做是有原因、有理由:

(1)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未分坐前,时常有姐妹在聚会中受骚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爱坐在姐妹们当中,混水摸鱼,伺机毛手毛脚。为了防止类似的事再发生,我们不得不定下这规矩。

(2)在热恋中的情侣在聚会时,常情不自禁做出一些不合宜的动作,这是不恰当的。记得有一回我参加一个教会的受浸聚会,有一对情侣出席观礼,他们坐在前排。聚会进行时他俩忘情地又拥抱又亲吻。这时会中有位姐妹站起来,对这对情侣说:这是聚会,是在敬拜主,你们不能这样做。若非这位姐妹有勇气当场责备阻止他们,恐怕整个聚会的敬拜气氛要被破坏殆尽了。

有一年,我到澳洲出席一个教会会议,是个属灵的聚会。当时我坐在后排,讲员正讲有关圣洁的信息。前面坐着一对青年男女,互搂着腰在卿卿我我。我在想,他们怎可能专心听这有关圣洁的信息?

我们要怎样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我们的教会里呢?当一位来宾来到我们教会,他怎样来认识这教会?在我们当中就有位姐妹,初时来聚会总遭母亲反对,理由是惟恐她去错教会。那姐妹不知如何是好。我提议她不妨邀请母亲来参加聚会。有一回她母亲果然来了;自此以后老人家便不再拦阻女儿来聚会,因她认识到我们的教会是“正经有规矩的聚会”。

再说聚会时应全心全意敬拜主才是,可是常见到的是台上在讲道,台下在交头接耳(甚至有的是传道人),说是在“分享”,尤以夫妻坐在一起,更常会如此,所以保罗要说“聚会中不可讲话”。可见这现象是自古就常见的,这也是何以我们要实行分坐的原因。

很多时候从教会的一些规矩,就可以看出该教会在属灵的事上有多注重。有一回我到澳洲的一个礼拜堂去讲道,那礼拜堂幽幽暗暗,只点上些蜡烛,理由是那儿的年青人不喜欢太亮。后来我恍然发现,原来许多男女在黑暗里拥抱在一起。我当时感觉似在夜总会里,心里一点平安也没有。从该教会的这规矩(不亮灯)就可以看到其对属灵事情的态度和看法。

最后,规矩也是为防止不符合圣经教训的东西在教会里滋生。我们若预见某些不良事要发生,就要预早定下规矩来防备它在教会里发生。

教会要有规矩,因为“是主的命令”,也是为着要使教会能够更好地遵行圣经的教训,做得更符合主的心意。因此,切望弟兄姐妹在主面前同心来按规矩而行,如保罗劝诫哥林多教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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