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亏缺了神的荣耀

三.亏缺了神的荣耀

犯罪不单是自己的事,败坏己身;也亏待别人,对不起他人,同时羞辱了自己;犯罪更是对不起我们的神,亏缺了神的荣耀!

前面我们说过,人是神按自己的形象和样式造的,神原要把人造成尊贵、圣洁、荣耀,如祂自己一般。但人却利用神所给予的本事、条件和自由意志来做违背神旨意的事,羞辱了祂,亏缺了祂的荣耀。

记得小时候妈妈常叮咛我,千万不要在外头惹事生非,丢父母的脸,人家或不知你叫什么名,却都会说这是某某的儿子。

神是圣洁、荣耀的神,祂将人精心制造成完全,更给予自由意志、聪明思想、是非之心。但人却违背神,做了许多羞辱神的事,让人家指摘说:看!神所造的人是这样的德行,这么败坏!这就是人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第二方面,神创造人时,在人身上有一个非常崇高完美的目的:要人代表神在地上管理祂所造的万物(创世记一章28节);神又给人有灵魂,使人能亲近,敬拜神;在永恒里能永远与神相近相处,在天上能永远敬拜荣耀祂。神给人尊贵的身分以显出祂的尊贵,达到祂高超的目标。

然而当人犯罪时,神的目的落空了,人的堕落使神的旨意不能成就。这就好比父亲满怀盼望儿女成材,极力造就他们,期望能出人头地,有一番贡献。可是儿女修完大学课程,却生活腐败,放纵情欲,做了伤风败德的事,叫作父亲的伤心失望!人的失败犯罪,在神面前就像个浪子辜负了父亲在其身上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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