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与政治(上)



基督徒与政治(上)

基督徒与政治(上)

黄聿源

生活在现今的世代,几乎每一天都脱离不了政治。从广义来说,当我们生活在某一个政治体系底下,就要按照其法律条文来生活,履行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这些都是政治。所以,我们作为基督徒活在这个世界上,从客观的环境来说,都直接或间接跟政治有连系。那么,世人对基督徒的看法、对教会的要求是怎样的呢?当然各人有不同的看法,也有许多的理论和学说。但作为基督徒,我们凡事要按照圣经的教训而行,照着主话语的教导来生活,这包括基督徒与政治的关系、对政治的看法和态度。

我们根据圣经所教导的、主所启示的原则作为指引,好叫我们通过圣经的话语来建立对“政治”的正确态度,然后按照这些原则在世上生活。

一切政权都是神所设立的

罗马书十三章一至七节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神拥有绝对的主权,祂是整个宇宙的主宰,也是掌管整个人类的历史。所以,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都在神的主权管理之下。从这原则来看,我们就可以达到一个结论:世界上所有的政权,都是直接或间接由神所设立的,没有一个政权不在神的管理之下。意思是世界上有很多政府,还有不同的政权,虽然各有不同,但这些政府和政权能够存在,都是神自己的旨意,都是在神主权的管理下所许可的。甚至可以说,所有有权柄的人,他们的权柄都是从神那里来的。不但在罗马书可以看见这样一个正面的教导,圣经里讲到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时候,常常说他们的政权也是神所设立的。出埃及的时候,神借着摩西跟法老说:“我设立你,是要你认识我是独一的真神。”意思告诉我们说,法老的政权也是从神那里来的,是神给予他权柄。更加明显的例子在以赛亚书四十四、四十五章,讲到古列王的时候,神说祂要兴起古列王,古列是祂的仆人,是为着成就祂的旨意和计划而设立的。如果看整本的圣经,就看见这个事实:神是掌权的神,祂在万有之上,所有的权柄都是由祂而来。

故此,我们基督徒对世界上所有政权的态度,就是承认任何存在的政权,都是神所设立的,不管这个政权对基督徒的态度怎样,神既然允许它存在,把这个权柄给予执政者,那我们也得承认并接受这个政权是神所许可的。这是基督徒对政治的首个态度。我们不会、也没有权去否定任何的政权,甚至是那些反对神的政权。如果我们否定的话,就等于间接说这个政权是在神的管理以外,这样,就是削弱了神的主权,说神在这个政权上管不到,这是藐视神的。我们只能说,神既然容许这个政权存在,即是说这个权柄是从神那里来的,所以我们承认这个政权是神所设立的。

当尽公民的本分及顺服在上有权柄的

基督徒若在任何政权之下,就要按照主所安排的,在那一个政权下生活,尽我们作公民的本分,奉公守法,缴粮纳税,在神的面前过圣洁公义的生活。

在罗马书第十三章,可以看见当时的罗马政府权力很大,基督徒也是在这政权底下被管治。当然,初期罗马政权并没有怎样逼害教会,但以后渐渐地开始逼迫教会,许多主的仆人就在那个时候为主殉道了。经过十次的大逼迫,有成千上万的基督徒死在罗马政权的手下。那么,到底基督徒对罗马政权应该持着什么态度?

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因为教会还没有面对罗马政权正面的逼迫,所以在罗马书里看不见这样的事情。但是到了彼得写彼得前书的时候,许多基督徒已经在罗马政府的逼迫之下,受了很大的苦。彼得提到当时的政府和政权的时候,他怎样劝勉信徒呢?“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你们虽是自由的,却不可借着自由遮盖恶毒(或译:阴毒),总要作神的仆人。务要尊敬众人,亲爱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二:13-17)

从彼得这段话里,他还是劝勉当时的基督徒,为着主的缘故,仍是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的那些臣宰。从这一处给我们看见,基督徒不管落在怎样的政权底下,不管这政权是如何对待基督徒,甚至是逼害,我们都要承认这个政权是神所许可的,是从神那里来的,而为着顺服主的缘故,我们就顺服人一切的制度。这个出发点很重要!我们顺服,如罗马书十三章所说,不是因为惧怕的缘故,乃是因为我们顺服神,相信神有主权。既然主这样的安排,叫我们生活在这政权底下;既然主允许这政权存在,又赐给执政者有权柄,那么我们为主的缘故,愿意顺服人一切的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因为他们是神所设立作君王、作执政、作掌权的。

要分别为圣、为主作见证、荣耀主的名

基督徒在这些政权下应该怎样生活呢?从彼得前书二章十一节开始,可以清楚地看见,不管在怎样的环境底下,在什么的政权里,我们的生活和责任就是要过分别为圣的生活,要过为主作见证的生活,在世上荣耀主的名,遵行神的旨意。

另一方面,彼得也告诉我们应该怎么看待我们自己:“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劝你们要禁戒肉体的私欲;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或作:眷顾)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前二:11-12)

今天许多基督徒难以接受要顺服在人的制度下来生活,感觉很受委屈,给人欺负了还要顺服。很多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待遇,觉得不公平。为什么我们会有这种心态?因为我们总觉得自己在地上拥有某一种的权利,当这权利好像给人剥夺了,就觉得不甘心。但是彼得前书第二章这里告诉我们,不管在任何的政权底下,对我们好还是不好,是善待还是恶待我们,我们基督徒总要如此看待自己:“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是客旅、是寄居的。”这里给我们看见一个很重要的事实——我们在世上,当看自己是客旅,是寄居的。换句话说,我们应当把自己看作不是这个世界永久的拥有者。圣经说,我们是天上的国民,是属于神的。既然我们认定自己在世上只是作客旅、作寄居的,就不会在地上争取地上的权利了。就如我从新加坡到香港讲道,我清楚知道我是作客旅、作寄居的,所以我不会在那里跟他们争取香港的权利,因为我到那里一段时间就要回新加坡去了。我不属于香港,不过是作客旅的。对于基督徒,如果我们认清了我们在世上,不管在什么的政权下,从属灵的观点来看,我们都是在地上作客旅、作寄居的,就不会那么看重所谓自己的权利了,因为这只不过是暂时的。

基督徒在世上是客旅和寄居的,我们活在地上的目的是要来完成神的旨意,在地上见证主、荣耀主、服事主。至于在什么情况下,人家怎么对待我们,那是另外一件事情了。

政治跟宗教要分开

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记载了一件事情:当时,文士、法利赛人派人来试探耶稣,问祂一个有关政治的问题,要祂表明态度,就是应否纳税给该撒。主耶稣拿了一个上税的钱来,问他们钱币上的像和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于是主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太二十二:21)虽然他们只问祂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但主耶稣不单指出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祂的答复里面还加了一句:“神的物当归给神。”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基督徒对政治的态度是——政治和宗教要分开。政治的事是政治的事,属神的事是属神的事。

在正确的情况下,政治不应该牵涉到属灵的事(我们跟神的关系)。属神的事是属于神的,属该撒的就归给该撒。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上的态度也应该是这样。属于政治上的事情、世界上的事情,我们要按照政府所规定的来遵行,如果政府要我们纳税,我们就纳税;政府定下的交通条例,我们照着实行。这些是属于世界上的事情。但是主耶稣给了我们一个原则:属灵的事情(我们跟神之间的关系,神在我们身上的主权)是政治所不能干涉的。政府不能告诉我们应该相信哪一位神;政府不能告诉我们应该怎样解释圣经;政府也不能告诉我们怎样遵行神的旨意,因为这是我们跟神之间的事情。

政治的事情、属世的事情,我们按照政府所规定的来实行。那地方是属于该撒所管辖的范围,那钱是该撒所发行的,货币的制度也是该撒所制定的,有关法律和政治方面的事情,应该由该撒去管,所以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但是关于神的事情,我们应当尊重神,按照神话语的教导,并祂在我们身上应有的主权来顺服祂。

发生矛盾时,当顺从神,不顺从人

然而当人的政权跟神的主权起矛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处理呢?在使徒行传第四、五章,当时犹太人的会堂用他们的权柄禁止彼得、约翰等众使徒传福音,不许他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传道。彼得和约翰被官府抓去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听从官府的命令。“彼得、约翰说:‘听从你们,不听从神,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们自己酌量吧!我们所看见所听见的,不能不说。’”(徒四:19-20)到了第二次被审的时候,他们再一次表明这一个态度和立场:“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徒五:29)意思是,因着要尊重神,要听从主的命令,我们就不能听从你们的话,去做违背神命令的事情了。

我想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当地上的政权和神的主权有直接矛盾的时候,或者说,当人的政权拦阻我们实行神的旨意的时候,那么,我们为着要顺服神,就只好不顺服人的政权了。

不单是使徒行传,从整本圣经里,我们常看见这样的事情。当政府要我们做违背神的教导及律法的时候,我们只好顺服神的命令,而不遵从政府。为着要顺服神,我们情愿受苦,情愿受逼迫,情愿在这种情况底下受各种各样的待遇。在旧约的先知是这样,在新约时代的使徒们也是这样;初期的教会是这样,历世历代以来许许多多的基督徒都是这样。并不是因为我们反对政府,抗拒政权,乃是我们要顺服神的命令,尊重那更高的权柄。

要预备为遵守神旨意而受苦

基于前面谈到的第一个原则,我们接受一切的政权,顺从一切人的制度;因为主的缘故,我们顺服神的权柄,并相信一切的政权是由神那里来。这个出发点很重要,就是说,我们是因为顺服神而顺服人的制度。可是,当人的政权抗拒神的命令时,我们依然是顺服神,愿意接受一切的后果,愿意付上一切的代价。所以当我们读彼得前书第二章的时候,彼得告诉我们,基督徒在这个世界上是要为主受苦。当然我们不要因犯罪而受苦,但是我们应该预备一颗心,为着作基督徒的缘故而受苦,为着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为什么说基督徒要受苦呢?为什么说遵行神的旨意要受苦呢?当你因为作基督徒而跟四围的环境相矛盾,或许某一种的势力不容许你作基督徒,又或许你要遵行神的旨意,却因某一种势力不许可,这样,为着要作基督徒,为着要遵行神的旨意,你就需要去面对那个逼迫和痛苦了。

主耶稣基督的登山宝训讲论八福的时候提到:“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太五:10)从正常的情况来看,为义应该是得人的奖赏和称许,为什么为义会受逼迫呢?可见很多时候,作为基督徒,我们会为着遵行神的话,为着要过圣洁公义的生活,需要付代价,因为环境不许可我们这样生活,而当中有一种情况是跟政治有关的。今天在全世界许多不同的政权之下,作基督徒是需要受苦的,聚会是非法的。我们有一位弟兄曾经在中东某国家工作,他说在那里聚会如果被抓到是要坐牢的,甚至拥有圣经也是非法的。这是很明显的一个事实。世界上有好些政权是反对教会、反对基督徒的。甚至不许人拥有任何属灵的东西,如果拥有福音单张和圣经都算为犯法。如果我们活在这样的政权底下,为着要做基督徒,我们就要有心理准备,当政权跟神的命令相矛盾、相抵触的时候,我们只好顺服神的话与命令,为着我们的信仰受苦了。■

此信息乃黄聿源先生于一九九七年在香港的讲道录音,并整理成文字。今蒙葵芳基督徒聚会所允许,再度整理出版简体版,以飨读者,特此申谢。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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